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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监察
  2. [发文字号]京人社监发〔2022〕17号
  3. [发布日期]2022-06-29
  4. [废止日期]2024-02-21
  5. [成文日期]2022-06-24
  6. [实施日期]2022-06-24
  7. [发文机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 [有效性]失效

(失效)关于印发《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涉及职业教育法、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部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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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人社监发【2022】17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促进职业教育发展,加强职业培训、人力资源服务领域预付卡行为监管,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行为,现将《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涉及职业教育法、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部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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