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

您即将离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入北京政务服务网。

关闭   点击进入  

温馨提醒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跳转到首都之窗个人中心,如需办理人社业务请登录 个人办事法人办事

关闭   点击进入首都之窗个人中心        

温馨提醒

您即将离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入北京政务服务网。

关闭   点击进入  

温馨提醒

您即将离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入北京政务服务网。

关闭   点击进入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解读 问答《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涉及职业教育法、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部分)》

字体大小:
分享

一、背景情况

为促进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加快构建现代教育体系、培养更多建设现代化强国所需要的高技术技能人才、大国工匠、能工巧匠。2022年4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对《职业教育法》的修订。新的《职业教育法》对职业教育的内涵、工作机制、制度设计、政策支持、促进保障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都作了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近年来,单用途预付卡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涉及教育培训、住宿餐饮、体育健身、文化娱乐等方方面面。随着发卡量日益增长,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频发,为规范发行、兑付单用途预付卡行为,解决群众反映集中的预付资金安全、合同霸王条款、退款难、举证难等突出问题。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6日通过了《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二、出台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法》《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规范职业教育行为,特别是加强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安排学生实习实训行为监管,保障实习生权益;加强职业培训、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单用途预付卡管理;规范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行为,正确适用裁量基准,增强行政处罚透明度,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以法治手段确保职业教育、人力社保领域预付式消费行为的健康发展,制定《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涉及职业教育法、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部分)》。              

三、重要举措

1.《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涉及职业教育法、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部分)》包括哪些职权?

共涉及13项行政处罚职权,对违反职业教育法组织学生实习实训及违规发行兑付预付卡、拒绝退款、违规管存预付资金等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2.《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涉及职业教育法、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部分)》涉及哪些监管对象?

《职业教育法》涉及行政处罚职权的监管对象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管的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涉及行政处罚职权的监管对象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24类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

3.《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涉及职业教育法、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部分)》法定执法主体和涉及的处罚种类?

法定执法主体为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涉及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和罚款等处罚种类。


【打印本页】 【关闭页面】


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博

关于我们-   法律声明-   网站地图-   建议征集

政策咨询服务热线 12333

主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数据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62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143ICP备案序号:京ICP备050568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