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毕字〔2020〕67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要求,现就北京地区院校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有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将北京地区院校有求职创业意愿的湖北籍2020届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求职创业补贴发放范围,仅限此次申报。
其他符合条件人员的申报仍继续执行《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8〕44号)和《关于做好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相关规定要求。
二、申报时间
2020年6月5日—6月19日。
三、其他事项
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请各有关院校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确保符合条件毕业生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2020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