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
二、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对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就业支持,切实发挥求职创业补贴的就业促进作用。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申报人员范围
将北京地区院校有求职创业意愿的湖北籍2020届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求职创业补贴发放范围。
其他符合条件人员的申报仍继续执行《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8〕44号)和《关于做好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相关规定要求。
(二)明确了适用阶段性
湖北籍2020届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求职创业补贴发放范围事宜,仅限此次申报。
(三)执行标准
1000元/人。
附:北京地区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审核发放问答
北京地区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审核发放问答
1.求职创业补贴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①《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8〕44号);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③《关于做好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④关于做好2020届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京人社毕字〔2020〕67号)。
2.求职创业补贴院校范围是什么?
答:求职创业补贴的发放对象范围为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毕业学年有求职创业意愿的毕业生(单位定向委培生除外)。
3.“京人社毕字67号文”增加的毕业生人群范围是什么?
湖北籍2020届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申报范围,仅限此次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