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裁量基准表的背景是什么
为坚决落实国务院推进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反馈要求,高质量推进本市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和管理工作,结合本市《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自查整改工作方案》要求,我局启动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工作。
二、修订依据是什么?
根据《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自查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对法定罚款幅度≥10万元行政处罚事项,按不超过法定幅度20%划分阶次,至少设置5个裁量阶次,做到梯度合理、界限清晰;或者采用系数公式计算罚款。
三、主要修订了哪些内容?
我们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发布虚假招生简章,骗取钱财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筹备设立期间招收学生违法行为采用系数公式计算罚款。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者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行为划分5个裁量阶次。
此外,为兼顾执法需要与实践,优化表述、提升可执行性与公平性,对部分内容进行微调。
四、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范围是什么?
《裁量基准表》(2026年版)适用于市区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
五、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京人社执发〔2024〕2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