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

您即将离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入北京政务服务网。

关闭   点击进入  

温馨提醒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跳转到首都之窗个人中心,如需办理人社业务请登录 个人办事法人办事

关闭   点击进入首都之窗个人中心        

温馨提醒

您即将离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入北京政务服务网。

关闭   点击进入  

温馨提醒

您即将离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入北京政务服务网。

关闭   点击进入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解读 流程 视频《关于启用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

字体大小:
分享

一、背景依据

为大力推进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与发展,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便利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本市启用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二、目标任务

本着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提高群众满意度”的原则,减少纸质证书领取、补办等现场业务,申报人可随时登陆互联网,获取打印电子证书;用人单位可直接上网查验个人证书真伪,进行信息比对,为社会提供便捷服务。

三、主要内容

(一)电子证书的适用范围

自2021年度起,北京市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和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启用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二)电子证书的载体和信息

电子证书采用以加盖“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专用章”电子印章的PDF格式文件为载体;页面信息包含姓名、证件号码、性别、出生年月、专业、批准日期、管理号和验证二维码等。

电子证书与原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表明持证人员具备相应职业资格,可应用在本市职称评价、资格考试、注册登记、人事管理等业务工作中。原纸质证书继续有效,持证人无须进行更换。

(三)电子证书获取及查验渠道

自2021年2月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官方网站开通电子证书获取和查验服务,并同步发布历年证书信息。个人在网站选择“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栏目,注册登录后可下载并打印本人电子证书。用人单位可通过扫描电子证书的二维码或登录网站,选择“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查询”栏目,输入证书信息并通过手机号码验证后可进行查验。

四、涉及范围

由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批准颁发的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和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五、执行标准

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实施。

【打印本页】 【关闭页面】


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博

关于我们-   法律声明-   网站地图-   建议征集

政策咨询服务热线 12333

主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数据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62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143ICP备案序号:京ICP备050568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