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属企业集团,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0号),进一步推进本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按照《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人社部发〔2022〕62号)《北京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京人社能发〔2023〕3号),现就开展本市2025年国家级和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重点从本市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和城市运行保障等重点领域中遴选。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1.技能大师条件。长期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工作,具有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在职在聘,距法定退休年龄2年以上(含2年)。重点从我市“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享受北京市政府技师特殊津贴”,代表我市在世界技能大赛项目中获奖的“专家组长、教练组长、主教练”,“非物质遗产传承人”“老字号工匠”等符合条件的优秀高技能人才中产生。
2.所在单位条件。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拥有相关职业、岗位技能人才梯队;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制度;能为工作室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有明确的工作室管理制度、工作职责、目标任务。除领办人外,应为工作室配备一支由3名以上正式员工组成的技术技能人才团队,成员可以是技能人才或专业技术人才。
3.其他条件。已被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属局(总公司)、企业集团认定为区(行业)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同等条件下,优先认定为市级工作室。同一技能大师只能领办一个市级工作室,同一单位相同职业(工种)只能建立一个市级工作室。在本市拥有多个分厂、分公司的单位,每个分厂、分公司相同职业(工种)只能建立一个市级工作室。
(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
1.技能大师条件。一般应具有高级技师职业技能水平,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或具有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较大贡献。
2.建设项目条件。项目应具备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定期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活动;建立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办法并规范运作;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技能攻关推广、企业新型学徒制等任务。一般应为成立2年以上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二、申报程序
(一)材料申报(4月)
国家级和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由所在单位申报,按照属地或隶属关系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属企业集团(以下简称“主管部门”)提交申报表及相关说明材料。申报材料以A4格式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2。
(二)审核推荐(5月)
主管部门按照申报条件择优确定推荐对象,在本区或本系统内公示无异议后,于2025年5月31日前登录市政府网站“政策兑现-项目申报”频道(https://zhengce.beijing.gov.cn),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项下选择“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和“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提交申报表、相关说明材料、审核意见及公示信息截图等材料。纸质材料报送至市就业促进中心职业技能培训处。每个主管部门推荐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不超过1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不超过2个。
(三)遴选公布(6-7月)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主管部门推荐的工作室进行材料审核、实地考察、专家评审和综合评议后,拟定工作室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社会公布。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支持措施
对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按规定给予每个工作室30万元一次性资助。列入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推荐名单的,按程序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后续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给予支持。
四、工作要求
各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将其作为畅通技能人才发展通道、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的重要举措;要在本区或本系统内广泛宣传,积极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申报;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审核把关、择优确定推荐对象;要大力宣传技能大师工作室及团队做出的重要贡献,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氛围。
联 系 人:付娜娜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街2号
联系电话:68313544
邮政编码:100053
附件:1.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材料
2.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材料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