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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2. [发文字号]京人社就促字〔2025〕42号
  3. [发布日期]2025-03-25
  4. [废止日期]
  5. [成文日期]2025-03-24
  6. [实施日期]2025-03-24
  7. [发文机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
  8. [有效性]现行有效

关于开展“京聚英才 职创未来——2025年北京地区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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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人社就促字〔2025〕42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区教委、经济和信息化局、国资委、工商联,北京地区各高校: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决策部署,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高质量充分就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定于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京聚英才 职创未来——2025年北京地区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以下简称“服务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京聚英才 职创未来——2025年北京地区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25年3月—5月。

三、服务对象

2025届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往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四、活动内容

(一)发挥就业创业政策引领作用

1.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官网官微等各种渠道,灵活运用问答、图解、视频、动漫等青年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求职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提高知晓度和可及性。活动中,各区至少开展1次就业创业政策集中宣传,将政策清单、补贴标准、申领流程、受理机构等向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广而告之,推动政策落实落地。

2.加强就业实习见习岗位募集。按照“多元募集、量质并重”的原则,重点面向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科技成长型企业、头部电商平台、城乡社区组织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实习见习岗位,各区拟募集的见习岗位数和组织见习人员数要比去年只增不减,并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要广泛动员辖区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登录“北京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申请参加就业见习,帮助其积累工作经验,及早实现就业。

(二)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

3.加大岗位开发力度。充分发挥市、区两级人社部门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岗位征集渠道,依托“北京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归集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数不少于10万个。各级人社、教育、国资等部门要持续强化信息共享,丰富各类招聘平台岗位信息。

4.培育开发高质量岗位。经信部门要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科技服务、医药健康、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等千亿级、万亿级产业集群,综合施策支持产业、企业发展,创造更多优质就业岗位。国资部门要指导市管企业积极发挥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引领作用,深挖岗位潜力,加大稳岗拓岗力度。工商联要鼓励非公经济企业积极开发岗位,加大对高校毕业生的招聘力度。各单位要明确人才需求具体要求,为高校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提供支撑。

5.释放创业带动就业效应。各级人社、教育部门要鼓励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积极参加“创业北京”“京彩大创”创业创新大赛,促进交流学习,以创业带动就业。要深入挖掘创业企业吸纳就业潜能,对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孵化基地的入孵企业等发展前景好的创业企业,开辟创业企业招聘专区,广泛征集就业岗位并提供发布渠道,在开发岗位的同时服务创业企业。

(三)积极搭建供需对接平台

6.市区联动聚合力。市级重点组织引领性、示范性、综合性招聘活动,3月下旬将举办服务月首场活动,发布一批毕业生岗位和各区服务月活动工作计划。各区、街要利用属地资源优势,组织开展好校园招聘、社区招聘、人社局长进校园等活动,提供更多对接服务。

7.区域协作促对接。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东北全面振兴等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举办“职引未来—2025年全国城市巡回招聘北京站”活动,赴外省市参加全国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春季专场活动,联合津、冀、粤、辽等招才引智,为在京学生提供跨区域就业岗位,吸引外埠优秀毕业生来京就业。

8.线上招聘不断线。加密线上招聘频次,充分利用市场优质资源,依托“北京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北京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信息网”“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平台及资源管理系统”“就业在北京”服务平台,“好工作”“就业在北京”“京企直聘”“北京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北京工商联”微信公众号以及各区和各高校网站、直播平台等,发布岗位信息,举办专业化、小型化、特色化线上专场招聘,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造更多机会。

(四)强化就业创业指导服务

9.提升就业能力。配齐建强院校就业指导教师队伍,建立完善全员全学涯全覆盖就业教育与服务体系,帮助毕业生提高就业能力。持续擦亮“职业指导直通车”品牌,整合专家服务资源,精准提供生涯规划、政策解读、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反诈防诈等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继续开展“成功就业”微信公众号云课堂就业创业指导系列公益讲座。收集挖掘优秀毕业生成长成才事例,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引导全体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和就业观。

10.深化“驻校”服务。人社、教育部门加强协作,以高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为依托,集成就业创业指导、政策宣传解读、就业岗位推介、职业技能培训等就业服务送进校园,打通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提前介入指导大二、大三等在校生职业生涯规划,增加对所学专业适配职业的感知和体验。总结服务站试点情况,推广工作经验,适时扩大规模,不断提升毕业生求职能力。

11.推进数智服务。创新数字化服务模式,推进AI技术在就业服务领域的应用,结合大学生需求特点和关注重点,推动实现就业指导、政策解读、岗位推介等就业服务精准推送、按需推送,为毕业生提供精准化、个性化就业指导服务。

(五)创新就业监测评价体系

12.加强监测分析研判。各院校要准确把握就业监测指标,严格审核毕业生就业材料和去向信息,规范做好毕业生去向登记,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各区要加强就业形势研判,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滚动调查,及时掌握就业市场岗位需求和毕业生求职意愿,夯实精细化服务基础。

五、工作要求

(六)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开展就业服务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中发〔2024〕18号)的重要抓手,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参与,拓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

(七)强化安全保障。严格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合理控制招聘活动规模,确保线下活动安全有序。对已确定开展的活动,不得擅自变更或取消。要加大信息审核和保护力度,确认用人单位资质和招聘信息真实有效,保护求职人员个人信息。依法查处黑中介、虚假招聘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止和纠正性别、年龄等就业歧视和不合理限制。

(八)加强跟踪调度。各区要在3月25日前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北京毕业生就业数据管理平台—活动开展情况维护”,填报服务月活动期间工作计划(包括线下招聘会、职业指导等),由市就业促进中心统一向社会发布活动安排。活动期间,各区、部门应统一设置“京聚英才 职创未来——2025年北京地区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分会场”活动标识。每场活动结束后及时在“北京毕业生就业数据管理平台—活动开展情况维护”填报活动数据。服务月活动全部结束后,认真总结活动效果、创新举措、亮点做法和典型案例,于6月6日前将总结材料(包括活动图片、视频等)报送至市就业促进中心。各区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服务月活动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评价。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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