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就促字〔2024〕128号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区经济信息化局、国资委、工商联,北京地区各高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高质量充分就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信息化局、市教委、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就业领航 共筑未来——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季活动”(以下简称“服务季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就业领航 共筑未来——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季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24年9月25日至12月31日
三、服务对象
2025届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往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
四、服务方式
本次服务季活动采取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线上服务依托“北京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北京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信息网”“就业在北京”服务平台,“好工作”“就业在北京”“京企直聘”微信公众号以及各区和各高校网站、直播平台等开展;线下服务以现场招聘、校园宣讲、职业指导等形式开展系列专项活动。
五、活动内容
(一)多渠道开发共享就业岗位
要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聚合岗位资源,共享岗位信息。市、区人力社保部门要持续开展人社干部访企拓岗活动,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以专精特新企业为重点的中小企业岗位,开发更多有利于发挥高校毕业生所学所长的就业岗位;依托“北京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归集发布岗位信息。市教委、国资委和各院校依托各自就业信息平台发布岗位信息。市人力社保、教育、国资部门持续强化就业招聘平台信息共享,同时推动与高校就业招聘平台共享信息,各院校要多渠道推送岗位信息。
(二)举办就业招聘活动
市、区人力社保部门依托“北京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持续开展线上线下行业性、区域性、专业性的特色招聘活动,积极运用直播带岗、“人工智能+”等手段精准推送,满足毕业生多层次、全方位、精准化的服务需求。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就业的作用,在数字化平台、人岗匹配、求职指导、见习培训等方面,为毕业生提供从求职服务到就业岗位的一站式服务。各区举办招聘活动不少于5场,其中线下招聘活动不少于2场(每场在活动现场设立政策宣传、职业指导等专区不少于2个),及时发布企业空中宣讲。持续推进“人社局长进校园”活动,扩大学校覆盖范围,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指导等活动,拓宽毕业生获取就业创业政策和招聘岗位信息渠道。组织多种形式的社区招聘活动,动员辖区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与,方便他们求职应聘。
(三)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
持续擦亮“职业指导直通车”品牌,立足本区实际,多方式、针对性开展就业创业指导活动。启动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建设试点工作,为本市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搭建高效、专业、创新的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平台,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顺利实现就业创业。线上利用“好工作”微信公众号向毕业生推送职业指导文章、短视频、公开课、直播课等,各区每月上报相关职业指导信息不少于1条。线下持续开展“点单式”系列活动,走进校园摸排毕业生需求,结合招聘岗位分专业开展精准指导,帮助毕业生做好职业规划,合理调整就业预期。开展先进制造业职业体验活动,组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参观企业园区、车间厂房,感受工作氛围,增强职业认知,激发他们参加就业见习的动力。加大就业见习岗位募集力度,重点面向先进制造业、文化产业、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以及专精特新企业等募集见习岗位,提升见习岗位质量。广泛动员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登录“北京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申请参加就业见习,增加实践经验,提升就业能力。
(四)实施实名制就业帮扶
各区要依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系统对2024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开展集中帮扶,结合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特点开展针对性就业帮扶工作,确保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00%落实“1131”服务,即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对有就业创业意愿的,提供求职指导、创业培训和政策扶持等;对暂无就业创业意愿的,做好台账记录,定期回访跟进服务。要明确16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就业服务部门,对已确定的名单内的16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信息进行全面摸排,逐一摸清个人信息、就业需求、帮扶状态,对未就业的做好记录,形成16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实名台账,确保100%联系、100%服务。
(五)强化毕业生权益保障
各区要持续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加大防求职诈骗宣传力度,查处虚假和违法招聘信息。线上运用新闻媒体、宣传视频等载体发布招聘求职陷阱提示,线下会同公安部门在招聘活动现场同步开设求职反诈在线课堂,帮助毕业生提升防范就业风险意识。指导督促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规范发布招聘信息,加大信息审核力度,及时清除虚假信息。
(六)加强就业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进行政策宣传解读,讲好就业创业典型故事,引导毕业生自立自强,多渠道就业创业。各区至少开展1次就业政策集中宣传,将政策清单、补贴标准、申领流程、受理机构等向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广而告之,推动政策落实落地。强化典型引导,广泛宣传服务重大战略、投身生产一线、主动创业创新、扎根城乡基层的青年典型。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就业服务季活动的重要意义,把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实施,按月制定工作计划,细化责任分工,充分调动各类就业服务力量参与积极性。人力社保部门和教育部门负责组织举办各类活动;国资委、经济信息化局和工商联负责动员国有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非公经济企业积极参加;院校要积极动员毕业生广泛参与,确保活动效果。
(二)做好安全保障
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要加大信息审核力度,确保用人单位资质和招聘信息真实有效,不得含有歧视性内容,严防求职信息泄露。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合理控制活动规模,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对已确定开展的活动,不得擅自变更或取消。
(三)确保数据准确
各区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实名制数据系统的维护,以此为抓手及时准确掌握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的就业进展,同时要严守就业数据真实准确底线,确保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去向真实准确。市局将针对各类举报线索、异常数据等,进行抽查检查和情况通报。
(四)强化跟踪调度
各区要在9月24日前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北京毕业生就业数据管理平台—活动开展情况维护”,填报服务季活动期间工作计划(包括线上线下招聘、职业指导等),由市就业促进中心统一向社会发布活动安排。活动期间,各部门应统一设置“就业领航 共筑未来——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季活动××分会场”活动标识。每场活动结束后及时登录北京毕业生就业统计管理系统,填报活动数据。服务季活动全部结束后,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创新举措、亮点做法和典型案例,于2025年1月5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至市就业促进中心。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4年9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