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就促字〔2024〕100号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实名服务为支撑,不断加大政策落实、服务保障、权益维护、困难帮扶,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2024年暑期北京地区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以下简称“暑期服务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就业领航 共筑未来——2024年暑期北京地区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24年7月5日—8月31日
三、服务对象
2024届北京地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往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四、服务平台
本次暑期服务月活动采取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线下服务重点围绕现场招聘、职业指导等开展系列专项活动;线上服务依托“北京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好工作”“就业在北京”微信公众号以及各区网站、直播平台等同步开展。
五、活动内容
(一)归集发布就业岗位
持续开展人社干部访企拓岗活动,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岗位,开发更多有利于发挥高校毕业生所学所长的就业岗位;动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广泛参与,筛选适合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的岗位信息,依托“北京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归集发布岗位信息,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
(二)全面落实实名帮扶
各区人力社保部门要做好北京生源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信息衔接,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求职登记小程序信息,健全完善2024年实名制毕业生数据库,将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地在北京的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全部纳入公共服务范围,确保100%联系和服务。对有就业意愿的,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对有就业意愿的困难家庭毕业生,实施“一人一档”“一生一策”精准帮扶;对有创业意向的,提供创业服务和政策服务;对暂无就业意愿的,做好台账记录,定期回访跟进服务,确保对有就业意愿的困难家庭毕业生100%帮扶。
(三)高频举办招聘活动
市、区人力社保部门要用好“北京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常态化发布岗位信息,开展直播带岗、入企探岗、视频双选会等特色线上活动;聚焦需求量大、市场紧缺、发展前沿等领域,面向重点行业开展行业性招聘活动;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多层次、全方位、精准化服务需求,开展不同定位、不同特色的专业性招聘活动。活动期间,各区举办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不少于3场(至少举办线下招聘活动1场),发布企业空中宣讲信息不少于2条。
(四)持续强化职业指导
活动期间,职业指导服务线上线下同步发力,充分发挥利用“好工作”及各区微信公众平台、APP、小程序,发布职业指导文章、短视频、公开课、直播课等;聚焦毕业生需求,聘请行业专业人士精心制作或者汇集职业指导短视频,形成职业指导系列课程,在“好工作”微信公众号、北京时间APP等媒体上矩阵化发布推广;开展职业指导下基层活动,市区联动开展职业指导活动,将服务送到家门口。各区每月发布职业指导课程不少于1节、就业信息不少于1篇,依托“北京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或“好工作”微信公众号向毕业生推送。
(五)积极推动就业见习
各区要推进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支持区内企业、政府投资项目、事业单位开展就业见习,更多开发科研类、技术类、管理类、社会服务类见习岗位。推出示范性见习岗位,开展见习对接活动,提升见习质量和吸引力。各区要广泛动员本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登录“北京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申请参加就业见习,增加实践经验,提升就业能力。
(六)广泛开展宣传引导
各区要持续更新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清单,有针对性地推送用人单位及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注重运用多种媒介,发出《逐梦青春 就业启航——致2024届毕业生的一封信》,重点推介求助途径、招聘渠道、政策清单等;引导毕业生登录“北京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享受就业创业全链条服务。各区要强化典型引导,开展“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人物”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激励作用,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成才观。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
市、区人力社保部门要将暑期服务月活动作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抓手,明确工作措施、时间安排、责任人和保障机制,抓好离校前后的服务接续,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聚合系统内政策服务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扩大活动知晓度和参与度,确保工作不断档、服务不断线。
(二)强化权益保障
市、区人力社保部门归集发布招聘岗位信息,强化企业资质及岗位审核,避免不合理招聘信息,确保招聘岗位真实有效。依法查处虚假招聘、违规收费、“黑职介”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就业权益知识普及,在招聘会现场、服务大厅和相关网站发布防范求职陷阱提示、典型案例、维权警示,增强毕业生风险防范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
(三)强化跟踪调度
各区要在7月1日前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北京毕业生就业数据管理平台-活动开展情况维护”,填报暑期服务月活动期间工作计划(包括线下招聘会、职业指导等;线上招聘会无需填报),由市就业促进中心统一向社会发布活动安排。活动期间,各部门应统一设置“2024年暑期北京地区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分会场”活动标识。每场活动结束后及时登录“北京毕业生就业数据管理平台-活动开展情况维护”,填报活动数据。暑期服务月活动全部结束后,认真总结活动效果(促进就业效果、服务对象评价等)、创新举措、亮点做法和典型案例,于9月3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至市就业促进中心。各区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暑期服务月活动情况,市局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评价。
附件:逐梦青春 就业启航——致2024届毕业生的一封信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