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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2. [发文字号]京人社仲字〔2024〕60号
  3. [发布日期]2024-04-29
  4. [废止日期]
  5. [成文日期]2024-04-29
  6. [实施日期]
  7. [发文机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 [有效性]现行有效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 “仲心护航”2024年仲裁宣传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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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人社仲字〔2024〕60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劳动人事争议源头治理,增强调解仲裁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不断提升调解仲裁服务水平,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仲心护航”2024年仲裁宣传服务月活动(以下简称服务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阳光仲裁促和谐 惠企利民助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24年4月29日—6月30日

三、服务对象

北京地区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劳动者,重点关注中小微企业及农民工、毕业生、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群体。

四、服务方式

本次服务月活动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及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

五、活动内容

(一)集中开展普法宣传。开展普法讲座、网络直播,发布普法短视频,制作宣传折页等,广泛普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营造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用工环境。开设“流动仲裁庭”,用好仲裁派出庭,送法上门,充分发挥庭审中的普法释法作用,调处一案、宣教一片。适时发布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引导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用工、劳动者理性表达诉求。活动期间,各区开展普法活动不少于3次。

(二)深入推进助企服务。持续推进调解员、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选取规模较大、用工集中的产业园区开展仲裁机构院(科)长“园区行”活动,为企业“把脉问诊”,提供“用工体检”。充分运用仲裁建议书,帮助企业改进用工管理,预防争议发生。引导企业建立争议协商调解机制,指导有条件的企业和园区建立基层调解组织,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提高企业自主化解争议能力。加强用工风险监测,对预警企业上门指导,协助及时化解重大集体争议风险隐患。活动期间,各仲裁机构至少开展1次院(科)长“园区行”,发放仲裁建议书不少于10份。

(三)加大仲裁公开力度。组织公开庭审,接受社会公众申请旁听,展示案件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高仲裁公信力。开展1次以上“仲裁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用人单位及劳动者代表等走进仲裁机构,介绍仲裁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在试点区仲裁机构加大裁决书网上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着力提升服务体验。大力推广使用调解仲裁网上服务平台,提高仲裁文书电子送达比例,让更多当事人体验到足不出户的在线解纷服务。结合“走流程”活动,围绕立案、庭审、送达等重点环节,通“堵点”解“难点”,优化办案流程。推行“案前调解+速裁”办案模式,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缩短案件审理周期,让仲裁服务既有“温度”也有“速度”。

(五)助力稳就业促就业。主动对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招聘活动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政策解读及争议预防等服务。在仲裁机构放置求职登记码,提供岗位招聘信息,延伸服务链条,提供就业帮扶。妥处快办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开具离职证明、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诉求,依法保障劳动者快速再就业。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区要提高认识,将本次活动作为当前调解仲裁工作的重要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延续拓展以往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活动内容,层层压实责任,创新抓好落实,打造服务品牌。

(二)协调联动,加强宣传。会同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司法行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街道(乡镇),广泛发动、形成合力,为企业群众提供打包式精准服务,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广泛运用全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活动中的特色做法和积极成效,扩大活动声势和影响,营造良好氛围。

(三)跟踪调度,做好总结。要把握好活动启动、阶段性进展、活动收官等重要节点,加强统筹调度,确保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开展服务活动时,各区应统一设置“仲心护航”活动标识。各区于5月10日前将服务月活动计划表报送至市局调解仲裁处。如有创新性或规模较大服务活动,可另行提前专报。服务月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活动效果、创新举措、亮点做法和典型案例,于7月10日前将总结材料连同活动统计表报送至市局调解仲裁处,市局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评价。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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