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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2. [发文字号]京人社市场发〔2022〕44号
  3. [发布日期]2022-12-07
  4. [废止日期]
  5. [成文日期]2022-11-29
  6. [实施日期]2022-11-29
  7. [发文机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 [有效性]现行有效

关于印发《北京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体化综合监管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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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人社市场发﹝2022﹞44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行政审批局,各有关委办局及相关单位,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现将《北京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体化综合监管实施方案(暂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北京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民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


2022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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