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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监察
  2. [发文字号]京人社监字〔2021〕55号
  3. [发布日期]2021-09-24
  4. [废止日期]
  5. [成文日期]2021-09-24
  6. [实施日期]
  7. [发文机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 [有效性]失效

关于印发《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涉及未成年人保护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部分)(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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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人社监字〔2021〕55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已颁布实施,根据《关于规范实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若干指导意见》(京政法制发〔2015〕1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涉及<未成年人保护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部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涉及<未成年人保护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部分)(试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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