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北京劳动就业报)
今年以来,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系统优化办案流程,创新工作机制,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了案件处理工作目标,实现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新提升。
市人力社保局调解仲裁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本市仲裁系统统一疑难案件法律适用尺度,加强仲裁与诉讼的有效衔接。针对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中亟待解决的疑难问题,今年年初,与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广泛深入研讨,就劳动者工作岗位及工作地点变更、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等26 个疑难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于4 月份联合向社会发布了《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针对新修订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市仲裁部门与市高院、中院共同研讨,重点围绕事业单位改革中人事争议处理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实施后裁审衔接问题进行研究,有效防止“同案不同裁,裁审不一致”现象。研究制定简易案件处理办法,提高了办案效率。发挥“一裁终局”化解争议的“小快灵”作用,加强终局案件立案引导,严格案件审理和结案审核,确保终局案件依法处理;优化办案程序和流程,研究下发了《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简易处理暂行办法》,根据案件繁简程度对案件进行分类处理,明确简单案件标准界定、缩短办案时限。
今年,本市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取得新成果。本市研究出台了《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工作办法》,促进争议多元化解、源头化解;建立完善案前调解建议书、立案后委托调解和调仲衔接机制,利用案前转移调解和委托调解机制,将部分简单劳动争议引导到企业、街乡等各类基层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加大劳动争议调解示范工作力度,中关村街道、大栅栏街道和通州经济开发区西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被人社部确定为“全国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综合示范单位”;针对街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力量及作用发挥亟待加强问题,深入部分街乡社保所进行调研,为加强对街乡调解组织建设的指导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据了解,本市跨区域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工作也得到新推进。在推动京津冀劳动争议协同处理工作方面,召开京津冀三地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情况沟通会,落实了定期沟通交流;完成第二届京津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研讨会,共同研究了三地劳动争议协同处理工作;邀请天津、河北仲裁员代表参加本市仲裁员业务培训,落实仲裁资源共享机制。本市还探索创新,妥善处理跨区域劳动争议。与河北省人社厅联合在曹妃甸开展跨区域经营企业劳动用工政策培训,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争议案件。通州区与天津武清、河北廊坊联合签署《关于通武廊劳动人事争议协同处理工作的意见》,并组织召开三区工作协调会,促进劳动人事争议协同处理工作;石景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坚持巡回仲裁庭机制,已在迁安地区组织多次巡回仲裁庭审,收到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