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

您即将离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入北京政务服务网。

关闭   点击进入  

温馨提醒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跳转到首都之窗个人中心,如需办理人社业务请登录 个人办事法人办事

关闭   点击进入首都之窗个人中心        

北京市工伤康复期有何规定?

知识分类:互动咨询 日期:2026-04-09
分享
答: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工伤康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工伤康复期包括医疗康复期和职业康复期,其中医疗康复期是利用临床诊疗和康复治疗的手段,改善和提高工伤职工的身体功能和生活自理能力。医疗康复期不超过12个月。职业康复期是在医疗康复的基础上,对康复对象逐步进行职业康复,提高康复对象的劳动能力。职业康复期一般为60日,最长不超过180日。

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博

关于我们-   法律声明-   网站地图-   建议征集

政策咨询服务热线 12333

主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数据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62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143ICP备案序号:京ICP备050568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