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

您即将离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入北京政务服务网。

关闭   点击进入  

温馨提醒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跳转到首都之窗个人中心,如需办理人社业务请登录 个人办事法人办事

关闭   点击进入首都之窗个人中心        

北京市政务服务专业职称评价适用范围?

知识分类:政策文件 日期:2024-03-05
分享
答:适用于在本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从事与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水平有关的政务服务研究,以及提供政务服务事项与诉求的咨询、受理、经办等服务或从事政务服务业务与人员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博

关于我们-   法律声明-   网站地图-   建议征集

政策咨询服务热线 12333

主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数据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62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143ICP备案序号:京ICP备050568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