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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参保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存在哪些行为可纳入奖励范围?

知识分类:政策文件 日期:2023-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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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举报参保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存在以下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纳入奖励范围:(一)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的;(二)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档案、材料,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三)组织或协助他人以伪造、变造档案、材料等手段骗取参保补缴、提前退休资格或违规申领社会保险待遇的;(四)丧失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待遇享受资格后,本人或其亲属不按规定履行告知义务、隐瞒事实违规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五)其他欺诈骗取、套取或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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