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在下一缴费年度工伤保险费率不得下浮?
知识分类:政策文件 日期:202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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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用人单位符合《北京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试行办法》第五条规定,但在上一自然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下一缴费年度工伤保险费率不得下浮:用人单位欠缴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少报、漏报、瞒报缴费工资总额或者从业人员人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