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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条件

日期:2023-05-25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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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16周岁的各类创业群体均可报名参赛,项目所在地位于北京。同一主体项目只可选择一个区、一个赛道报名参赛,不得采用更换项目名称的方式在多个赛道和区域兼报、多报。往届“创业北京”创业创新大赛获扶持资金的项目不能参赛。

(一)主体赛

1.截至2026年4月30日(不含),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已登记注册且未满5年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2.参赛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知识产权纠纷及其他不良记录。

3.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属于同一参赛主体且独立运营。

4.参赛项目具有较强的成长潜力和带动就业潜能。

5.参赛者须为参赛项目的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每个项目参赛不超过3人。

(二)青年创新专项赛

1.项目第一创始人须为已满16周岁、不超过35周岁(截至2026年4月30日)以高校(包括技工院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毕业生为主的青年群体。

2.截至2026年4月30日(不含),尚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创业团队。

3.参赛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无知识产权纠纷及其他不良记录。

4.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且属于同一参赛主体。

5.参赛项目具有较强的落地成长潜力和带动就业潜能。

6.参赛者须为参赛项目的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每个项目参赛不超过3人。

(三)特色赛

报名参赛条件由各区根据本区情况自行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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