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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2. [发文字号]京人社工发〔2019〕157号
  3. [发布日期]2019-12-30
  4. [废止日期]
  5. [成文日期]2019-12-20
  6. [实施日期]2019-12-20
  7. [发文机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 [有效性]有效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北京市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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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人社工发〔2019〕15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3号)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本市工伤预防费的使用管理,更好地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制定了《北京市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北京市工伤预防项目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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