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业务页面还款主体能选择个人或单位,选择支付方式后提交,到参保地人工服务窗口进行待遇退回。
操作步骤:点击【待遇管理】→【身故人员待遇调整补支】,进入申报首页。温馨提示:身故人员待遇调整补支原则上发放到身故人账户。如遇身故人账户已注销等情况,可以申请发放到申领人账户。
操作步骤:点击【待遇管理】→【支付失败信息处理】,进入申报首页。
当享受养老定期待遇的离退休人员因未及时认证、失踪、服刑等情况需停发离退休人员定期待遇时可进行业务申请,变更待遇发放状态为“暂停发放”。根据暂停原因需要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
当暂停发放养老定期待遇的离退休人员因已进行资格认证、服刑人员刑满释放等原因需要恢复发放养老待遇时可申请,变更待遇发放状态为“正常发放”。根据恢复原因需要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