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登陆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rsj.beijing.gov.cn)查询下载表样并填报。 1.《北京市职业中介活动行政许可申请表》; 2.《北京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登记表》; 3.场所使用权资料: (1)无偿使用办公场所的,提交无偿使用说明和房屋产权材料。 (2)有偿使用办公场所的,提交租期不少于一年的租赁协议和房屋产权材料(如办公场所提供方与房屋产权人不一致,还需提交有关说明材料)。 4.职业中介活动管理制度(包含服务流程、服务协议、收费标准、信息发布审查和投诉处理制度等)及《人力资源服务台账》(包含服务对象、服务过程和服务结果等信息); 5.申请行政许可服务范围包括“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互联网人力资源信息服务”或“开展网络招聘”的,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指定委托人申请行政许可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件。 如申请增加行政许可服务范围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1和4,以及《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申请增加行政许可服务范围包括“组织开展现场招聘会”,除上述材料1和4外,还需增加材料2,确保具备相应职业资质的符合规定的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10名。 如申请减少行政许可服务范围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1,以及《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如申请许可证延续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1,以及《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专职工作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2)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人力资源服务人员-劳动关系协调员; (3)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人力资源服务人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4)已取得的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 (5)已取得的职业信息分析人员职业资格; (6)已取得的《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7)《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培训合格通知书》。 (8)申请机构从业人员在津冀地区取得的人力资源市场从业资格材料。 持有1-5项和8项资格证书或资格证明的从业人员,应先行到市人力社保局进行核验(咨询电话:64400968),核验结果录入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持有6项和7项资格证书或资格证明的从业人员,由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信息系统中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