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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国务院审改办关于16项履行新设行政许可程序事项的调整说明(节选)
关于16项履行新设行政许可程序事项的调整说明
根据2015年5月6日国务院第9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意见,以下16项事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和《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国发〔2013〕39号)的要求,履行新设行政许可程序,具体项目如下:
序号
审批部门
项目名称
原项目编码
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建站审批
11010
国务院审改办
201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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