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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

日期:2020-02-21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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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编制单位19个,包括局机关和15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以及3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部门机构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本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依法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本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促进就业创业政策,制定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政策,组织拟订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政策。拟订并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障体系。拟订本市城乡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参与拟订本市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本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本市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有关政策的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等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本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研究拟订积分落户管理实施细则和操作规范并组织落实。拟订外国人来京就业的政策、规划和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统筹拟订本市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与市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全市社会保障卡的发行、运用和管理工作;市医保局负责制定社会保障卡在医疗保障方面使用管理的标准规范,并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做好管理工作。同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的电话咨询服务,统一纳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咨询服务平台,市医保局负责做好相关政策的培训、群众意见建议及投诉举报的办理工作。两部门应当建立工作机制,做好信息共享和政策衔接等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编制在编人员241人;事业编制在编人员1020人;聘用人员414人。离退休人员616人,其中:离休15人,退休601人。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120760.27万元,比2019年132752.03万元减少11991.76万元,减少9.0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部门职责和人员数量发生变化造成经费相应减少,同时贯彻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实施经费需求压减。其中:财政拨款100415.96万元、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2476.43万元、事业收入(不含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15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3万元、其他收入10896.47万元、使用结余资金和事业基金等安排下年度预算2964.56万元、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3846.85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120760.27万元,比2019年132752.03万元减少11991.76万元,减少9.0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部门职责和人员数量发生变化造成经费相应减少,同时贯彻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实施经费需求压减。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58853.85万元,比2019年59817.29万元减少963.44万元,减少1.61%,主要是由于机构改革人员数量发生变化造成经费相应减少。

2、项目支出预算61903.42万元,比2019年72929.74万元减少11026.32万元,减少15.12%,主要是由于机构改革部门职责发生变化造成经费相应减少及压减经费开支。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3万元,比2019年5万元减少2万元,主要是由于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减少了对外经营收入。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做好工资收入分配及信息化建设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北京市干部度假疗养中心、北京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实验技工学校、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6个所属单位。其他单位2020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3.96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0.2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预算数179.45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185万元减少5.55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要求,压缩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加强社会保险管理,提升社会监督能力;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促进劳动关系服务指导能力;推进"互联网+人社"一体化服务体系;推动"一带一路"建设,拓宽人才交流渠道;加强博士后国际化交流,促进我市科技创新能力;统筹促进我市城乡就业政策,稳步推进我市就业工作;完善城乡养老社会保障等相关制度;按照中央有关单位要求随团出访;开展社会保障国际合作项目等相关公务活动和境外培训等方面。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数1.07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2.46万元减少1.39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2020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外省市人力社保相关人员来我局考察、调研餐费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133.4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数16.28万元,比2019预算数14.46万元增加1.82万元,主要原因:2020年采购公务用车型号与2019年不同造成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117.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50.17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3.1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2.27万元,其他21.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比2019预算数122.29万元减少5.13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厉行勤俭节约等要求,进一步压缩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0年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542.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81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55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6170.51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0年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2833.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006.51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0年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北京市劳动服务管理中心、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等4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32.25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64个,占本部门全部预算项目250个的25.6%。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47420.58万元,占本部门年初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76.6%。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车辆93台,2150.94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12台(套)、19542.68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6台(套)、1254.06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要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

1.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收支总表

2.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收入总表

3.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支出总表

4.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5.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6.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9.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11.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明细表

12.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3.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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