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工作,参与制订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参与制订本市积分落户政策,组织落实积分落户年度工作方案。
(三)负责拟定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政策、规范和数字档案技术标准,承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等工作;统筹规划、协调指导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负责本市流动人才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推进相关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加强流动人才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
(五)承担指导推进本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一站式”服务等事务性工作,开展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区域交流合作。
(六)承担本市博士后创新创业指导及相关服务工作;承办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相关工作,负责高技能人才服务窗口建设。
(七)负责建立本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重点人群、流动人员职业信用记录,开展信用服务工作。
(八)承担市属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的有关事务性工作。
(九)承担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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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6440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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