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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6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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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过程推进政务公开,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环节夯实工作基础,创建具有人力社保特色的政务公开体系,推进首都人力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多次研究部署,年初专题调度全年工作,带领相关单位梳理完善局政府信息制度。各业务部门积极落实全年工作,有效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向纵深发展。

(二)积极做好主动公开

围绕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人力社保重点领域,全力做好本市农村劳动力就业参保、乡村振兴协理员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的信息公开;加大本市博士后设站单位、创新实践基地信息公开力度;持续推动本市职业技能培训、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称改革等方面信息公开。开展政策性文件(草案)意见征集工作8次;邀请8名公众代表参与我局行政决策;配合开展“企业职工技能等级认定与办理职工新参保登记政策公开讲”;组织召开我局“代表委员参政议政座谈会暨政务开放日”。政策解读以“简明问答”形式为基础,积极运用“经办流程”“图表图解”“一图读懂”“视频解读”等多种方式呈现。首次引用“AI数字人”视频开展政策解读,以形象化、通俗化的方式便于群众理解。

(三)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

做好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络,明确申请诉求,精准信息查询。加大对承办单位的督促力度,规范出具答复文书,准确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条款,明确权利救济途径,通过当面领取、邮寄等形式,及时将登记回执和答复文书送达申请人,从内容、形式等方面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文书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积极稳妥做好答复工作。

(四)高效提升政府信息管理

全面掌握我局政策制定及公开情况,加大失效文件信息清理,加强政策性文件公开发布后的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我市“京策”平台建设,确定4项业务拟纳入首批“京策”平台实现政策兑现。常态化开展涉企政策拆解,明确各类办事信息及注意事项。开展《北京市高层次、急需紧缺、特殊特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政策评价,进一步完善高层次、急需紧缺、特殊特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标准。

(五)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提升政务咨询回复效能,严格落实“简单咨询1个工作日答复”工作要求,加大“问答知识库”各类信息更新力度。二是严格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留言,加大转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工作力度。三是严格落实网站日常管理,安排专人负责网站页面运行维护,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全面、安全、及时。四是做大做强政务新媒体,精简“北京人社”政务新媒体栏目话题,做强做精政策解读和经办流程,有效扩大宣传品牌影响力。

(六)做好教育培训与监督保障

邀请市政务服务局负责同志面向全市人力社保系统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培训。同时,加强对局内业务单位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督导,协助指导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4

68

67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5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416.1949

备注:2023年我局按照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文件清理工作,清除了历史存量的部分非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83

1

1

0

0

0

28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79

1

1

0

0

0

18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2

0

0

0

0

0

1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7

0

0

0

0

0

7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4

0

0

0

0

0

3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2

0

0

0

0

0

42

(七)总计

276

1

1

0

0

0

27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3

0

0

0

0

0

1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2

0

1

5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公众参与草案意见征集、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和政策解读等方面还存在不足,针对上述情况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按照《北京市深化政务公开促进政策服务工作办法》要求,对我局出台涉及人力社保及企业群众切身利益或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政策性文件做好草案意见征集的督导力度,广泛开展政策需求征集,汇集公众需求及意见建议,并将公众反馈建议有效体现到政策制定中。

二是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效能,加强对答复意见的审核前置,积极做好申请件的跟踪问效,妥善准时做好答复反馈。同时,继续加强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任务目标、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等相关要素,积极运用一图读懂、短视频及政策咨询问答的方式,让企业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不断扩大解读信息受众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均为0,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为http://rsj.beijing.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附件:

1.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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