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新时代首都发展为统领,坚持“五子”联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突出稳就业保民生工作主线,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为首都高质量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撑和民生服务保障。
一、立足发挥部门职责,服务全市重点任务取得新成效
胸怀“国之大者”,坚持首善标准,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认真履行人力社保职责使命,不折不扣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一是大力推进京津冀人社协同发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考察并主持召开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签署京津冀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公共就业服务、人才工作协同发展、社保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合作和京津冀鲁苏劳务协作等协议,推进就业信息共享、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服务互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互认、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共建,进一步提高人社公共服务协调联动水平。二是举全系统之力服务保障特大暴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出台实施帮扶特大暴雨受灾劳动力稳定就业的政策文件,建立“专班+网格+结对区”精准帮扶工作机制,专设受灾企业服务窗口,开展线上线下进企入村宣讲近百场次、“手拉手暖心相助”招聘活动87场,累计为受灾区发放就业补贴5.06亿元,惠及7.05万人,促进登记失业人员就业1.8万人,受灾区登记失业率均保持在4%以下,整体就业形势稳定。建立工伤认定及待遇支付绿色通道,从速落实伤亡人员待遇。引导各类表彰向防汛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倾斜,妥善安置烈士家属就业。三是全力推进全市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增长。强化与各区、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对接,研究建立调度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通过稳定和扩大就业等举措,最大限度促进工资增长。
二、凝聚合力稳就业,牢牢守住就业基本盘
坚持把稳就业提高到战略高度通盘考虑,市委将重点群体就业问题纳入接诉即办“每月一题”专项治理,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就业工作,市人大、市政协围绕就业创业工作开展专项监督和民主监督,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先后8次专题调度,举全市之力稳定和扩大就业,保持了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实现了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8.1万人,超额完成全年26万人的目标;城镇调查失业率持续回落,均值为4.5%,全年实现保持在5%以内的预期目标。一是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出台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若干措施,制定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政策措施,优化调整城市公共服务岗位补贴政策,持续实施岗位补贴、社保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等政策,全力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二是加强重点群体就业支持。协同相关部门拓岗位、优服务、强帮扶,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就业。特别是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就业创业行动计划,组织线上线下招聘活动624 场、就业创业指导活动209场,大力开发政策性岗位、见习岗位,实行“一生一策”帮扶,为长期失业青年提供精细化服务13.52 万人次,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参保5.7万人、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9.7万人,均超额完成全年任务,“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清零。三是组织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对接产业发展需求,针对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和在职职工等不同人群需求特点,组织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41.4万人次,有效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落实人社部部署,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审计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完毕。四是强化全方位就业服务。组织开展“春风行动”“百日千万”等专项服务,举办招聘活动3270场、发布岗位信息110.7万个。持续推进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举办第六届“创业北京”创业创新大赛,1-11月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8.16亿元,新增参保单位5.76万户、带动岗位26.29万个。研究零工市场建设,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印发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出台人力资源服务业促进重点群体就业若干措施,组织中国国际服贸会人力资源服务主题活动,积极促成与英国人力资源服务交流合作,组团参加第二届全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大会,指导建成首个市级产业园—大兴园,区级产业园—丰台园,形成“国家—市—区”三级产业园体系。
三、着力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织密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
推进全民参保计划,社会保险体系覆盖范围达到2000余万人。一是全面落实国家重大改革任务。稳妥有序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个人养老金制度试点等任务。二是调整社保相关待遇标准。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失业保险金标准,各项待遇已发放到位,惠及群众400余万人,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持续完善“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认真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和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疑点数据核查,稳妥开展基金投资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四是优化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新社保信息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统一服务标准、简化办理流程,实现全程网办、“受审分离、全市通查”,“社会保险费特殊缴费申报”“退还误收多缴保险费申请”等事项可“跨省通办”,社保经办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
四、持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有效发挥人才引领驱动作用
聚焦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和人才高地建设,以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为牵引,健全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激发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一是高标准服务“两区”建设,发布“两区”建设人力资源开发目录2023年版和境外职业资格认可目录3.0版,加快汇集首都发展所需的海内外优秀人才,“境外职业资格清单与过往资历认可机制”获评商务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最佳实践案例。二是强化技能人才培养。出台实施《关于加强新时代首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技能提升培训、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新八级工制度试点,新增高技能人才2.15万人,在第二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1金3银1铜57优胜的成绩。三是深化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评价。实施新一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养培训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人才8.2万人,优化博士后站点布局、壮大设站单位规模,在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1金4银3铜7优胜的成绩。完成全部25个职称制度系列改革任务,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称工作的通知》等“1+N”配套改革举措,不断优化专业技术人才发展环境。
五、注重防范化解风险,全力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坚持维护劳动者权益与促进企业发展相统一,全市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一是加大根治欠薪工作力度。完善欠薪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抓好欠薪问题多元快速处置,在工程建设领域进行“风险+信用”综合评估,开展根治欠薪冬季、夏季专项行动和欠薪隐患排查处置专项行动,查处工资类案件6806件,为2.16万人追发工资2.36亿元,实现欠薪案件线索及时动态清零。在国务院对全国各省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中评定为优秀,排名第二。二是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开展集体合同条例修法调研论证,在新就业形态头部企业开展集体协商,推广使用电子劳动合同,指导建成签署平台26个、覆盖职工120万人,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发布企业、行业工资指导线和季度、年度人力资源薪酬大数据报告,切实加大企业工资收入宏观调控和指导力度,稳步提升劳动者收入水平。三是强化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完善争议协商调解机制,推进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建设,开展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推动争议源头治理,上线运行调解仲裁网上服务平台,在全国率先开展仲裁文书电子送达,实现争议案件全流程在线办理,全年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8万余件。
六、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推动自身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是坚持把开展主题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首善标准,突出部门特色,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政治机关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夯实事业发展根基。二是以打造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为主线,深化拓展“局处长走流程”“全城办同标办”,集中开展“持续深化行风建设提升人社服务满意度”专项行动和“人社服务满意度大调研”,发布人力社保服务规范2.0版和企业群众《办事指南》,着力推进系统行风建设。三是加快数字化转型,积极推进“智慧人社”一体化平台建设,开展全市集中的就业信息资源库和就业信息平台建设,着力提升人社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附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日常履职事项完成情况自查表
序号 | 自查内容(年度任务) | 落实情况 |
1 | 优化技工院校专业设置,提高与市场需求匹配度。配合市教委推动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职业学校序列,开展技师学院本科专业试点,推进中高职贯通衔接。研究探索职业学校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办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生分别按照本科、大专、中专学历对待。取得相应级别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可申报职称评价。在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上获得奖牌的本市职业学校学生,毕业后在京工作,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 | 印发2023年技工院校专业设置一览表,优化技工院校专业设置,提高与市场需求的匹配度。会同市教委批准3个技工院校5个专业纳入“3+2”中高职衔接专业,推进中高职贯通衔接,各技工院校按照市中招办公室统一部署完成本年度招生录取工作。印发本市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政策,明确自2024年2月起实施。指导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中,落实“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生分别按照本科、大专、中专学历对待”的政策要求,进一步拓宽技工院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和职业发展空间。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取得相应级别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可申报职称评审;在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上获得奖牌的本市职业学校学生,毕业后在京工作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 |
2 | 健全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指导有条件的企业开展新八级工制度试点。 | 落实企业特级技师评聘试点工作,北京公交集团等8家企业已完成特级技师评聘备案,其中北京地铁、北京一轻、北汽集团、北京珐琅厂4家单位已完成首批13名特级技师评聘工作。印发《关于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企业中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的通知》,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市,4家央企和1家市属企业成功备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 |
3 | 抓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开展稳就业专项行动,实现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6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 抓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开展稳就业专项行动,实现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8.1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举办“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全国大中城市巡回招聘“北京站”、“民营企业服务月”“百日千万招聘行动”“仲夏之约”“金秋招聘月”等各类招聘活动3270场,发布岗位信息110.7万个。 |
4 | 开展大规模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实施首都技能人才“金蓝领”培育行动计划,培训70万人次。 | 开展大规模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实施首都技能人才“金蓝领”培育行动计划,开展各类培训141.4万人次,完成全年70万人次目标的202%。 |
5 | 推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创业,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线上线下招聘会300场、就业创业指导活动100场,针对性提供就业创业信息,确保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95%。加大就业帮扶力度,为长期失业青年提供就业服务8万人次,促进“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等10万人就业。 | 出台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持续加大政策补贴、就业服务、技能培训支持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社会化市场化就业。多部门联动开发公务员、事业单位、国企、社区工作者、乡村振兴协理员、科研助理等岗位约7万个,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线上线下招聘会624场、就业创业指导活动209场。加大就业帮扶力度,促进“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等困难人员就业19.7万人,为长期失业青年提供就业服务13.52万人次。 |
6 | 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和多渠道灵活就业,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推进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 | 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和多渠道灵活就业,全市新增参保创业单位5.76万户,带动就业岗位26.29万个。修订《“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工作指引》2.0版本,就业服务专员走访对接“专精特新”企业5661家次,为1684家次企业办理招聘岗位登记服务,采集发布招聘岗位信息1.32万个,为329家企业提供招聘会服务。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积极稳妥做好职业伤害保障经办工作。赴多省市调研学习就业创业和劳动关系协商协调经验做法,推进《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修法调研论证工作。加大基层调解组织调解力度,全市基层调解组织成功调解劳动争议案件2.6万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以调解方式结案6.6万件。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全面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活动,依法从严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努力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为市场主体招用工和劳动者实现高质量就业营造良好环境。 |
7 | 大力促进农民增收,实施农民职业能力培训工程,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转移就业培训1万人次,将4万名农村就业劳动力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体系。 | 持续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和在岗农村劳动力开展技能和创业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1.25万人次,完成全年1万人次目标的125%。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进行就业需求摸查,提供职业指导、岗位匹配推荐、跟踪回访等精细化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参保5.7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142.5%。 |
8 | 实施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为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提供“一人一策”就业帮扶。 | 为有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办理求职登记1035人次,提供职业指导、匹配推荐、跟踪回访等精细化公共就业服务4912人次。指导各区对离校未就业残疾毕业生实施“1131”帮扶措施,确保对有就业意愿的残疾毕业生100%帮扶,向符合条件的北京地区2023届残疾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 |
9 | 实现高校毕业生落户、住房公积金贷款、异地就医备案等5个场景“一件事一次办”。 | 会同市政务服务局、市公安局多次研究商讨,全面梳理现有高校毕业生落户工作流程,提出数据对接方式,完成信息系统测试并上线运行,实现了高校毕业生落户“一件事一次办”。 |
10 | 促进“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等10万人就业;为长期失业青年提供就业服务8万人次;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线上线下招聘会300场、就业创业指导活动100场。 | 促进“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等困难人员就业19.7万人,完成全年10万人目标的179%,为长期失业青年提供就业服务13.52万人次,完成全年8万人次目标的169%。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线上线下招聘会624场,完成全年300场目标的208%;开展就业创业指导活动209场,完成全年100场目标的209%。 |
11 | 推进中国北京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通州园区、京津冀(河北三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协作共建。 | 在中国北京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通州园区举办2023年北京地区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暨北京通州携手京津冀(河北三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专场招聘会;通州区与三河市人力社保局签署《中国北京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通州园区与京津冀(河北三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协作共建框架协议》,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举办京津冀(河北三河)2023年金秋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通州区、平谷区、天津市蓟州区、河北省三河市、大厂县、香河县的109家企业参加,提供就业岗位2612个,参会2600多人,初步达成就业意向769人次。 |
12 | 推进通州区-北三县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 聚焦区域特点,以“京颐杯”宣传教育活动为抓手推动沟通协作机制建立,举办通州-北三县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传统文化交流活动、书画摄影大赛作品展暨颁奖典礼、“牵手京津冀·舞动副中心”暨通州-北三县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舞蹈大赛等活动,搭建通州与北三县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交流沟通平台。 |
13 | 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 | 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为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等重点人群提供补贴职业技能培训2.62万人次,征集开发培训项目133个。 |
14 | 支持灵活就业。将零工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区开设零工信息网上专区服务,在本市“就业超市”信息平台免费发布零工招聘信息,提供求职服务。 | 将零工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在本市“就业超市”信息平台免费发布零工招聘信息,提供求职服务。同时,鼓励各区开设线上零工信息服务专区,东城、西城、丰台、通州、顺义、昌平、平谷、密云区已设置公共就业“零工”专区。平谷区创新开发“即刻零工”服务平台,建立“即刻到家”“即刻到岗”2个零工就业自助服务功能模块,制定一级分类18个、二级分类431个项目服务标准。 |
15 | 推进“6+4”一体化综合监管改革,调整优化“一业一册”,加快“一业一单”规范化梳理,在全市推动“一码检查”。 | 根据市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调整优化完善职业技能培训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试点场景“一业一册”“一业一单”,并对外公布。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进行“风险+信用”评估,并根据分级分类情况,在全市推进一体化综合执法。在职业技能培训和人力资源市场“6+4”一体化综合监管场景中推动“一码检查”,执法人员绑定率动态达到100%,“扫码报到”应用率达到97.7%。 |
16 | 在职业资格和技能类培训、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场景根据风险、信用模型开展评估,形成全市监管对象“风险+信用”分级结果和“风险+信用”四级监管对象清单,并统筹制定差异化监管措施。 | 形成“风险+信用”分级分类结果和“风险+信用”四级监管对象清单,向市市场监管局按时报送“风险+信用”A类监管对象名单,并制定监管对象差异化监管措施。 |
17 | 参照“一业一册”“一业一单”工作指引,在职业资格和技能类培训、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场景修订市场主体合规手册和综合检查单。 | 已调整完善职业技能培训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试点场景“一业一册”“一业一单”,并对外公布。 |
18 | 在职业资格和技能类培训、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场景开展“一业一查”。 | 牵头组织2个(含)以上配合监管部门,开展“一业一查”联合检查300次。 |
19 | 应用“京办”上的“综合监管e码查”开展行政检查“一码检查”小切口试点。 | 在全市持续推进“综合监管e码查”工作,执法人员绑定率动态达到100%,“扫码报到”应用率达到97.7%。 |
20 | 通过开展一体化综合监管,本部门试点场景行政检查数量、方式变化情况。 | 对风险低、信用好的市场主体减少打扰,按照试点场景实施方案确定的检查频次,对A类企业减少检查。 |
21 | 新增社保缴费、公积金补缴等22项“跨省通办”事项。 | “社会保险费特殊缴费申报”“退还误收多缴保险费申请”2个事项实现“跨省通办”。 |
22 | 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开展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试点,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推进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改革,做好社保费征收工作,保障缴费人权益。 | 按照国家要求,落实个人养老金制度先行实施。会同市税务局等4个部门于12月15日发布《关于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本市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统一向税务部门申报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
23 | 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标准,继续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标准,确保社保基金运行安全平稳。 | 7月1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本市2023年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会保险相关待遇调整方案,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失业保险金和最低工资标准,进一步提升社保待遇水平,增进首都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24 | 完善市场主体歇业备案制度,制定市场主体歇业社保经办服务指引。 | 6月16日,与市医保局联合印发《北京市市场主体歇业社保经办服务指引》(京社保发〔2023〕4号),明确市场主体歇业登记后,不继续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应及时完成职工社保减员信息登记;仍与职工存在劳动关系的,应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内容,为市场主体歇业期间开展社保相关业务提供政策指引,为降低企业存续和退出成本提供有效支撑。 |
25 | 动态调整职业资格认可目录。 | 大力推进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深入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引才用才机制,9月4日在2023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人力资源服务主题活动中向社会发布境外职业资格认可目录(3.0版),对持《目录》内境外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提供支持措施和便利化服务,吸引国际化专业人员来京创新创业。 |
26 | 加大青年科技人员培养力度,实施博士后资助计划。 | 对185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100名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经费资助,资助金额1876.6万元,鼓励和支持设站单位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造就一支符合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创新精神的青年人才队伍。 |
27 | 提升人才服务水平,贯彻实施《关于进一步发挥猎头机构引才融智作用建设专业化和国际化人力资源市场的若干措施(试行)》。紧密结合“两区”建设重点产业人才需求,鼓励创新主体通过市场化机制筛选符合岗位条件的人才,发挥猎头机构引才融智作用,为本市引进海内外优秀杰出人才,对符合奖励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奖励资金。 | 会同北京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组织50余家猎头机构与入选“第三批人才选聘项目清单”用人单位开展对接,积极推荐候选人与用人单位联系面试,选聘成功的,根据政策规定给予资金奖励。 |
28 | 探索文化教育领域扩大开放,实施《北京市营利性外商投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办学管理办法》,支持外商投资设立经营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 落实《北京市营利性外商投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办学管理办法》,德勤咨询、德国莱茵科斯特、拓扑国际教育3家外商投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相继落户怀柔、顺义、大兴,培养金融服务、智能智造、信息技术等领域技能人才。 |
29 | 加强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完善重点行业用工保障制度,健全重点企业对接、临时用工调剂、跨省劳务协作等工作机制,帮助快递、工程施工、家政服务、保安、餐饮等行业解决用工短缺问题。 | 加强企业用工服务保障,为26.28万人次办理求职登记,为1.24万家用人单位办理招聘登记,采集招聘岗位信息6327万个。通过“就业在北京”微信公众号、调频102.5“就业在北京”广播等渠道对外发布用工信息,促进重点企业岗位高效匹配。修订《“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工作指引》2.0版本,就业服务专员走访对接“专精特新”企业5661家次,为1684家次企业办理招聘岗位登记服务,采集发布招聘岗位信息1.32万个,为329家企业提供招聘会服务。与津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共同签订《京津冀三地公共就业服务协同合作框架协议》,建立公共就业服务工作联络机制、资源共享机制、服务活动常态化合作机制,推进三地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发展。 |
30 | 根据雄安新区需求,支持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持续推动京津冀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互认协议落实。 | 支持雄安新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智能楼宇管理员、无人机操作员、物联网调试员培训。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取得津冀职称主管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且受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到北京工作并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可持原证书直接申报;外迁津冀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在京参加职称评审时与我市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同等待遇。 |
31 | 促进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推进优质康养资源向环京地区延伸,试点开展中职学校跨省市“3+2”联合培养,推进就业信息和社保转移接续互通、人才资质互认。 | 每周向河北推送招聘岗位信息,累计推送招聘岗位信息32.58万个,联合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132场。京津冀三地之间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顺畅,京津之间转入转出2.04万人,京冀之间转入转出3.16万人。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取得津冀职称主管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且受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到北京工作并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可持原证书直接申报;外迁津冀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在京参加职称评审时与我市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同等待遇。 |
32 | 用好京津冀劳动人事争议协同处理机制,妥善处理跨区域劳动争议案件。 | 妥善处理跨区域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企业所在地位于津冀两地的劳动争议案件754件。每周向河北推送招聘岗位信息,累计推送招聘岗位信息32.58万个,联合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132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