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政府重要民生实事和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三季度进展情况 | ||
序号 | 任务名称 | 进展情况 |
1 | 市政府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第32项:促进“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等10万人就业;为长期失业青年提供就业服务8万人次;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线上线下招聘会300场、就业创业指导活动100场。 | 截至9月底,促进“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等困难人员就业14.7万人,完成全年10万人目标的147%;为长期失业青年办理求职登记,提供精细化公共就业服务11.1万人次;开展高校毕业生线上线下招聘会449场,直播带岗、就业指导、政策宣讲等就业创业指导活动136场,均已完成全年任务目标。 |
2 |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第40项:着眼于打造现代化首都都市圈,统筹落实通勤圈、功能圈、产业圈发展任务。 | 1.支持雄安新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开展智能楼宇管理员培训,30人参加;开展无人机操作员培训,41人参加;开展物联网调试员培训,28人参加。 2.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取得津冀职称主管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且受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到北京工作并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可持原证书直接申报;外迁津冀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在京参加职称评审时与我市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同等待遇。 |
3 |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第44项:推进就业信息和社保转移接续互通、人才资质互认。 | 1.在局官网“就业超市”设立劳务协作专区,每周向河北等地推送招聘岗位信息。截至9月底,向河北雄安、张家口、承德等地区推送招聘岗位信息28.24万个,联合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116场。 2.京津冀三地之间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顺畅。截至8月底,京津之间转入转出9025人,京冀之间转入转出1.95万人。 3.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取得津冀职称主管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且受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到北京工作并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可持原证书直接申报;外迁津冀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在京参加职称评审时与我市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同等待遇。460余人持津冀人社部门核发的职称证书申报本市高一级职称评审。 |
4 |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第48项:落实职业教育“新京十条”,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完善高质量、有特色、国际化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 | 1.印发2023年技工院校专业设置一览表,优化技工院校专业设置,提高与市场需求的匹配度。会同市教委批准3个技工院校5个专业纳入“3+2”中高职衔接专业,推进中高职贯通衔接,各技工院校按照市中招办公室统一部署完成本年度招生录取工作。 2.对实习行业结构、实习生规模、现有保障、发生伤害等情况进行调研,并对调研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初步形成本市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政策方案。 3.指导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中,落实“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生分别按照本科、大专、中专学历对待”的政策要求,进一步拓宽技工院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和职业发展空间。 4.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取得相应级别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可申报职称评审;在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上获得奖牌的本市职业学校学生,毕业后在京工作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 |
5 |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第76项:健全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指导有条件的企业开展新八级工制度试点。 | 落实企业特级技师评聘试点工作,北京公交集团等8家企业已完成特级技师评聘备案,其中北京地铁、北京一轻、北汽集团、北京珐琅厂4家单位已完成首批13名特级技师评聘工作。印发《关于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企业中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的通知》,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市,已有6家企业提交备案申请材料。 |
6 |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第129项:新增社保缴费、公积金补缴等22项“跨省通办”事项。 | “社会保险费特殊缴费申报”事项已实现“跨省通办”。“退还误收多缴保险费申请”信息系统正在测试中。 |
7 |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第130项:推进“6+4”一体化综合监管改革,调整优化“一业一册”,加快“一业一单”规范化梳理,在全市推动“一码检查”。 | 1.调整优化完善职业技能培训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试点场景“一业一册”“一业一单”,并对外公布。对3912家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425家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进行“风险+信用”评估,并根据分级分类情况,在全市推进一体化综合执法。 2.在全市持续推进“综合监管e码查”工作,执法人员绑定率动态达到100%,“扫码报到”应用率达到90.18%。 |
8 |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第221项:抓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开展稳就业专项行动,实现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6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 1.截至9月底,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2.4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86.2%。8月,全市城镇调查失业率为4.3%。 2.举办“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服务活动,1.3万余家企业发布岗位信息45万余个。举办全国大中城市巡回招聘“北京站”活动,山东等7省市240余家企业提供工作岗位7000余个,吸引4000名求职者现场参会。举办“民营企业服务月”专项服务活动,征集岗位信息12.3万个,为2.1万余户次企业提供服务。举办“百日千万招聘行动”,发布岗位信息25.6万余个。举办“仲夏之约”就业专项服务季活动、“招聘夜市”摆摊送岗、“青年求职能力实训营”,打造首都就业服务新样板。 |
9 |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第222项:开展大规模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实施首都技能人才“金蓝领”培育行动计划,培训70万人次。 | 截至9月底,开展各类培训84.5万人次,完成全年70万人次目标的120.71%。 |
10 |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第223项:推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创业,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线上线下招聘会300场、就业创业指导活动100场,针对性提供就业创业信息,确保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95%。加大就业帮扶力度,为长期失业青年提供就业服务8万人次,促进“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等10万人就业。 | 1.出台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持续加大政策补贴、就业服务、技能培训支持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社会化市场化就业。多部门联动开发公务员、事业单位、国企、社区工作者、乡村振兴协理员、科研助理等岗位约7万个。开展“就业扬帆政策护航”宣传周活动,服务毕业生3.4万余人次、失业青年8700余人次。指导各区通过电话联系、走访入户、数据比对等方式,为2023届离校未就业困难毕业生开展“一生一策”帮扶。截至9月底,开展高校毕业生线上线下招聘会449场,直播带岗、就业指导、政策宣讲等就业创业指导活动136场,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为94.6%。 2.截至9月底,促进“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等困难人员就业14.7万人,完成全年10万人目标的147%;为长期失业青年办理求职登记,提供精细化公共就业服务11.1万人次。 |
11 |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第224项: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和多渠道灵活就业,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推进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 | 1.截至9月底,全市新增参保创业单位4.85万户,带动就业岗位22.80万个。 2.修订《“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工作指引》2.0版本,继续组织就业服务专员开展走访对接服务。截至9月底,走访对接企业5053家次,为1512家次企业办理招聘岗位登记服务,采集发布招聘岗位信息1.23万个,为226家企业提供招聘会服务。 3.按照国家部署,持续推进落实好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 4.在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指导下,持续推进《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修法调研论证工作。加大基层调解组织调解力度,截至9月底,全市基层调解组织成功调解劳动争议案件1.85万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以调解方式结案5.26万件。 5.持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各区人社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全面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活动,依法从严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努力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为市场主体招用工和劳动者实现高质量就业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检查用人单位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3170家,查处违法案件274件,取缔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机构或个人21户。 |
12 |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第226项:大力促进农民增收,实施农民职业能力培训工程,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转移就业培训2万人次,将4万名农村就业劳动力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体系。 | 1.持续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和在岗农村劳动力开展技能和创业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截至9月底,已培训农村劳动力8240人次,完成全年1万人次目标的82.4%。 2.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进行就业需求摸查,提供职业指导、岗位匹配推荐、跟踪回访等精细化公共就业服务。截至9月底,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参保4.75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119%。 |
13 |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第229项: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开展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试点,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推进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改革,做好社保费征收工作,保障缴费人权益。 | 按照国家批复要求,稳妥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在我市的试点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妥善解决群众反映个人养老金无法开户等问题。 |
14 |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第238项:实施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为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提供“一人一策”就业帮扶。 | 1.截至9月底,为有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办理求职登记969人次,提供职业指导、匹配推荐、跟踪回访等精细化公共就业服务4251人次。 2.指导各区对离校未就业残疾毕业生实施“1131”帮扶措施,即:提供1次职业指导,推荐至少1个见习岗位,推荐至少3个就业岗位,推荐至少1次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确保对有就业意愿的残疾毕业生100%帮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