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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日期:2023-03-16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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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不断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举措和效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会前学法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开展2次专题学习,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人社建设进行交流讨论,不断学深悟透思想内涵。通过开辟学习专栏、观看专家讲授视频、发放学习读本,在全局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学习。以市、区两级人社领导班子成员为主体,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北京法治人社建设”专题讲座,聚焦北京法治人社建设现状,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

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在落实稳就业保就业、健全人力社保政策体系、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常态化疫情防控等工作中服务首都中心工作,兜牢民生底线,维护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发展。

全力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和法治责任,对照问题清单逐一自查,结合工作实际举一反三,编制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要求,补短板强弱项,加强日常监督指导,着力提升整改质效,全部整改任务按时完成,法治人社建设基础进一步夯实。

(二)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完善人力社保系统权责清单,现有职权事项共160项,行政检查14项。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确保事项同源、统一规范。发布《北京市人力社保服务规范》并组织全系统工作人员培训,推进214项人社服务“全城办同标办”。组织全系统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注册学习人数16300余人,18支代表队参赛,通过日日学、周周练、月月比活动,提高人力社保服务水平能力。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完成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人才服务专项小组重点任务和5.0版营商环境改革人力社保领域21项改革任务。完成11个打包“一件事”场景改革任务。持续开展“互联网+档案服务”,提供互联网档案服务36.9万人次,5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实现跨省通办,200余万档案数据对接国家平台。推进告知承诺审批制度落实,5项审批服务事项纳入告知承诺审批。

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推进完成13个“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依托企业“服务包”平台,为55家企业办理76项诉求。选派青年干部下基层“走流程”,深入掌握企业群众办事需求和意见建议,从“减问题存量”转向“遏问题增量”,以首善标准打造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品牌。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局党组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制度,重大决策必经过集体决议。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召开专家论证会,征求公众意见,邀请市民参与决策会议,集体讨论前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主动听取公众意见,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局长办公会共同审议。

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并组织开展培训,明确公平竞争审查是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前置程序,提高公平竞争审查意识和水平。组织参加规范性文件培训,提高局规范性文件审查质量,文件合法性审查282件次,备案42件。

(四)加强行政执法规范与效能建设

健全创新执法监管制度方式。出台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三个业务管理领域一体化综合监管方案,强化数据信息共享。修订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动态更新行政执法公示模块内容,动态调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落实轻微不罚首违慎罚规定,出台第二版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首次将3项首违不罚情形纳入不予处罚清单。落实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制度,修订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文书,向社会公布16家单位重大违法行为。 

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1.3万件,为2.7万名劳动者讨回工资3.25亿元。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处理涉互联网平台案件135件,对117件违反工时和休息休假问题进行处理,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活动。在2022年度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督查中,获评A级等级。

(五)强化内外监督工作合力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过程把好“沟通关”,答复把好“格式关”,全程把好“实效关”和“期限关”。采取“坐下来谈”,“请进来看”等多种方式诚恳听取代表委员意见,按期完成“两会”建议提案192件。制定深化政务公开促进政策服务工作办法,做好媒体报道和人力社保政策讲解,政务网站加载智能咨询功能,问答知识库实现各类问题全覆盖。

持续加强内部监管。科学编制部门预算,坚持绩效管理,所有预算项目均编制绩效目标。完成预算指标体系标准化建设,开展市对区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制定年度支出进度计划表和月度支出进度表,定期梳理资金支出进度,及时汇总不再使用的财政资金,并按规定向财政部门申请交回经费。主动开展内部审计,配合各级审计部门开展专项审计。

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制定深化政务公开促进政策服务工作办法,政策文件解读必须包含背景依据、任务目标、主要内容、创新特点等10项内容要素。优化网络改造提供多样服务,加载智能咨询功能,问答知识库实现各类问题全覆盖。积极开展草案意见征集工作,开展政策性文件(草案)意见征集工作6次并按要求公开意见采纳情况。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1件。

(六)健全矛盾纠纷行政预防化解体系

加强行政争议案件办理。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衔接工作,畅通群众复议诉求渠道。全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26件,办理行政诉讼88件。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负责人出庭3次。认真研究司法建议问题,及时改正。

依法做好信访工作。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强化信访协调联动化解机制,加强与企业和属地的会商研判,多措并举,做好矛盾化解、疏导稳控工作。全年系统累计受理群众信访1.2万余件,来访接待率、来信限时办结率、初信初访办结率均为100%,疑难问题化解率达90%。

深化推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加强新业态调解组织建设,新建12家调解组织,编写调解典型案例,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调解,组织调解员培训45次,调解工作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开展“百名调解员联千企”活动,累计为1040余家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协商调解等服务1900余次。

(七)加强人力社保政策宣传

落实普法责任制。持续推动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制发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会前学法5次,举办法治讲座5次,开展法治培训2次。丰富政策解读宣传形式,以文字、长图、短视频、直播等多种形式,通过社会媒体、“北京人社”系列政务新媒体和局属《北京劳动就业报》《北京人才市场报》,以及“人力社保小课堂”“人力社保面对面”等品牌栏目,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政策解读。政务新媒体、局属报刊新媒体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2600余条,阅读量超1300余万次,局属报刊刊发200余个政策专版,开展全媒体政策宣传73次,开展政策解读93期。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法治意识还需进一步提升。通过会前学法、法治培训等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法治素养,行政决策、执法行为不断规范,法治人社建设不断向前推进。但仍然存在对法治政府建设作为综合性、基础性、全局性工作的认识不够全面,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首都人力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难题的能力还需加强。

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积极参加全国法治人社示范创建工作并取得优秀成绩,但全市法治人社建设区域水平分层较为明显,尚不能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全市法治人社建设“同城同标”还需大力推进。

法治人才储备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标党的二十大对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提出的要求,法治人社建设的人才配置和储备还有不足,特别是数字法治政府建设需要的复合性人才较为欠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主持会前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和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精神,带头读原文,悟原理,结合工作谈体会认识。带头讲法治,以学习贯彻《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为主题,开展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治讲座。主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北京法治人社建设”专题讲座,强调法治工作的政治性和使命感,带动市、区两级人社领导班子成员不断提升法治素养。

统筹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发挥法治人社领导小组作用,研究制定年度法治人社工作任务,推进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整改任务,推动党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紧盯任务进展情况,不断补短板、筑根基。以全国法治人社示范创建为抓手,多次听取工作报告,明确工作要求,以创促建,带动提升各区法治人社建设水平。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制定《北京市人力社保服务规范》,推进“全城办同标办”。制定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方案和经办细则,稳妥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出台经济、会计等10个领域职称系列改革办法。平稳启动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先行先试,建立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相关制度。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一是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部署的学习,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带头学法用法尊法守法,全面带动提升法治人社工作质效。二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开展规章实施后评估,推动首都人力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动态调整行政处罚职权,完善行政检查单,修订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政执法文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人力社保法律法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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