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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北京市超转人员管理中心2025年度单位预算信息公开

日期:2025-03-07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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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5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5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一)本单位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超转人员管理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超转人员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市超转人员管理中心内设3个科室,分别为综合办公室、研究事务科、待遇保障科。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超转人员管理中心行政编制0人,实际0人;事业编制16人,实际11离退休人员0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5收入预算524.79万元,比2024年初预算数428.17万元增加96.62万元,增长22.57%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524.74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4.7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05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0.05万元。

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图片1.png

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支出预算524.79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428.17万元增加96.62万元,增长22.57%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468.1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9.21%2024年年初预算数422.21万元增加45.94万元,增长10.88%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56.64万元,比2024

年年初预算数5.96万元增加50.68万元,增长850.34%

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片2.png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年终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5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5年北京市超转人员管理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本单位2025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北京市超转人员管理中心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4个,占本单位本年预算项目4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56.64万元,占本单位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单位2025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底,北京市超转人员管理中心共有车辆0台,共计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2025年预算安排中,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

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单位当年单位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5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超转人员管理中心2025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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