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退休职工活动站内设十二部室,分别为办公室、政工部、财务部、保卫部、餐饮部、客房部、康乐部、接待部、质检部培训部、工程部、采购部、休养工作协调部。
本单位职责是承担全市退休职工休养接待服务的工作,作为联系政府和百姓之间的桥梁和纽带。通过教育及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传递党和政府对广大退休职工的深切关怀,为全市退休职工提供休养场所和服务,使他们共享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果,促进首都社会的繁荣、和谐、稳定。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72人,实有人数71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6565.55万元,比上年增加240.5万元,增长3.80%。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522.31万元,比上年减少361.62万元,下降6.15%。
1.财政拨款收入5091.3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2.2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91.3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2.2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418.8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58%;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12.0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22%。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758.61万元,比上年增加528.25万元,增长10.10%,其中:基本支出4514.8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8.41%;项目支出1243.7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1.5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265.28万元,比上年减少484.98万元,下降8.43%。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各项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13.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13.5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4913.5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708.06万元,下降12.60%。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4913.5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708.06万元,下降12.60%。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历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各项经费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相关内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相关内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264.94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相关内容。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6.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9.0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0.5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3.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5.5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4.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9.38%。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月31日,共有车辆7台,共计71.01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3台(套),共计660.58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购买主体。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方面综合性管理事务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