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

您即将离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入北京政务服务网。

关闭   点击进入  

温馨提醒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跳转到首都之窗个人中心,如需办理人社业务请登录 个人办事法人办事

关闭   点击进入首都之窗个人中心        

温馨提醒

您即将离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入北京政务服务网。

关闭   点击进入  

温馨提醒

您即将离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入北京政务服务网。

关闭   点击进入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北京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2-09-15     来源:
字体大小:
分享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机构设置

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北京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为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补助。内设10个科室:办公室、考务管理一科、考务管理二科、考务管理三科、公务员考试与人才测评科、职称评审一科、职称评审二科、信息管理科、计划财务科、行政管理科。

单位职责

1、承担中央有关部委的北京地区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全国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2、承担本市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有关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3、承担本市晋升高、中级专业职务相关的专业知识考试工作。

4、承担本市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5、承担北京地区有关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委托的有关考试测评工作。

6、负责局委托的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组织工作。

7、建立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数据库,根据工作需要随机组建评审委员会。

8、面向社会开展相关职称评审服务;承担政府部门或社会组织委托的其他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能力的评价、认定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北京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事业编制71人,实有人数62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6902.94万元,比上年增加8179.26万元,增加93.76%。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6862.79万元,比上年增加8178.63万元,增加94.1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25.3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1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137.4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82%。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4990.12万元,比上年增加9626.98万元,增加179.50%,其中:基本支出2033.7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3.57%;项目支出12956.4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6.4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765.12万元,比上年增加8081.97万元,增加93.08%。主要原因:根据《关于北京地区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并入下一年度开展的通知》,2020年部分考试并入2021年组织,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相应考试组织、阅卷等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54.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2013.2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80.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05.4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18.21%;卫生健康支出135.4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0.9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12013.2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4659.51万元,下降27.95%。其中:“成人教育”(款)2021年度决算12008.0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4635.06万元,下降27.85%。主要原因:根据《关于取消我市2021年度6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测绘师、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及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考试取消。“进修及培训”(款)2021年度决算5.1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24.45万元,下降82.50%。主要原因:落实防疫政策,2021年有部分培训取消,取消培训的相关经费已上交市财政局。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2021年度决算2705.4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437.28万元,下降34.69%。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2644.7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425.97万元,下降35.03%。主要原因:由于2021年工程技术系列实行新的申报条件,对申报人员的成果条件要求较以往有很大提高,因此符合申报条件的人数减少。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60.6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1.31万元,下降15.71%。主要原因:新录用9人,较预算11人减少2人。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135.4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43.57万元,下降24.34%。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1年度决算135.4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43.57万元,下降24.34%。主要原因:本年基本医疗保险比例下调1%。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033.36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第三部分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43.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95.9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1.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2.9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83.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9.4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0台,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购买主体。

六、专业名词解释

1.教育支出(类):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4.“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7.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8.考试工作费:是指为承担北京地区公务员录用、遴选、选调考试的笔面试命题、组织实施和科研工作;北京地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相关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而需要支付的费用。

9.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博

关于我们-   法律声明-   网站地图-   建议征集

政策咨询服务热线 12333

主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数据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62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143ICP备案序号:京ICP备05056884号
./t20220914_2815602_ex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