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为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补助。内设4个科室,分别是劳动能力鉴定科、专家管理科、综合管理科和监督检查科。
中心职责是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劳动能力鉴定政策、程序;负责区县劳动鉴定机构业务的管理;负责对区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后发生争议的再次鉴定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事业编制52人,实有人数14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837.87万元,比上年增加258.85万元,增长44.71%。2021年度支出总计585.59万元,比上年增加22.18万元,增长3.94%。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37.87万元,比上年增加258.85万元,增长44.7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7.8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9%;其他收入0.0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1%。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85.59万元,比上年增加22.18万元,增长3.94%,其中:基本支出549.8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3.89%;项目支出35.7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11%。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37.85万元,比上年增加258.85万元,增长44.71%。主要原因是增员所需项目经费和修缮办公楼,改造机房经费增加所致。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85.57万元,比上年增加22.18万元,增长3.94%。主要原因:增员所致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较去年有所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585.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45.7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3.20%。 “卫生健康支出”支出39.8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8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1年无此项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1.17万元。其中:“进修及培训”(款)2021年决算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17万元。主要原因:培训计划未执行。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545.76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43.10万元,下降7.32%。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21年决算545.76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43.10万元,下降7.32%。主要原因:落实防疫政策,部分业务未开展。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39.81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8.90万元,下降18.27%。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1年度决算39.81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8.90万元,下降18.27%。主要原因:因政策调整,医保缴费与去年相比变化不大。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49.82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65.22万元,比上年增加9.91万元,增加原因是机构改革后,职能增加所致公用经费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2.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购买主体。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类):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详见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