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退休职工活动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信息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责
北京市退休职工活动站为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补助。职责是:承担全市退休职工休养接待服务的工作,作为联系政府和百姓之间的桥梁和纽带。通过教育及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传递党和政府对广大退休职工的深切关怀,为全市退休职工提供休养场所和服务,使他们共享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果,促进首都社会的繁荣、和谐、稳定。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一室十二部和工会共14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工部、财务部、保卫部、餐饮部、客房部、康乐部、接待部、质检部、工程部、采购部、休养工作协调部、后勤保障部、工会。
(三)人员构成情况
本单位事业编制110人,实有人数72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6413.47万元,比上年减少956.39万元,下降12.98%。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039.28万元,比上年减少1312.64万元,下降17.8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30.9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86%;其他收入8.3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4%。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570.18万元,比上年减少1507.13万元,下降21.3%,其中:基本支出3663.7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5.77%;项目支出1906.4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4.23%。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160.64万元,比上年减少1161.37万元,下降15.86%。主要原因:一次性项目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17.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21.0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8.18%,卫生健康支出96.3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8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5221.0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700.31万元,下降11.83%。
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5221.0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700.31万元,下降11.83%。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96.3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4.71万元,下降20.4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0年度决算96.3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4.71万元,下降20.41%。主要原因:2至6月份单位医疗缴费比例下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646.03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7台,71.02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购买主体。
六、专业名词解释(根据自身业务职能,在以下四项基础上,至少增加一项其他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没有专业性较强名词的,可对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等进行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