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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信息

日期:2021-09-1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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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信息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办公室是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二级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无内设机构,无人员编制。主要负责审核社会保险各项基金的年度收支计划,监督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执行和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办公室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4.38万元,比上年减少13.79万元,下降48.94%。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4.38万元,比上年减少13.79万元,下降48.9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0.0002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1%。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87万元,比上年减少15.00万元,下降71.88%,其中:基本支出0.7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2.54%;项目支出5.1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7.4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38万元,比上年减少13.79万元,下降48.94%。主要原因:本届监委会工作已于本年结束,因此部分经费没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5.8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9.18万元,下降76.58%。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5.8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9.18万元,下降76.58%。主要原因:本届监委会工作已于本年结束,因此部分经费没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74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74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4)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74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38万元减少0.6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0.7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38万元减少0.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0.7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38万元减少0.65万元,主要原因:车辆维护费用减少。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37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26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10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3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2台,39.43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购买主体。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业、民政管理事务等方面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无,没有符合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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