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卫生系统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2025年、2026年)的高校毕业生,及2024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且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其中,北京生源毕业生(不包含户口及人事档案寄存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相关政策。
我委在招聘过程中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的政策要求。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职业道德追求和奉献精神,身体健康。
(三)毕业时按时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具有与所聘工作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四)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学历学位要求: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和相应学位。《招聘岗位及要求表》中的学历为应聘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当年毕业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国(境)外学历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高等教育文凭认证书》。
(六)专业要求:所学专业须在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范围内,学科专业(类)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对于学科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留学专业,报考人员需及时与招聘单位沟通联系,说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七)限制性应聘要求: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参加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须于2026年4月15日10:00至2026年4月22日16: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beijing.gov.cn/),在网站顶部点击进入“个人办事”--选择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个人登录”提交应聘申请。所填报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户籍、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必须与岗位需求相符,每名报考人员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在报名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重新上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报名结束后,提交报考申请的审核不予通过。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初审结果,报考人员须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并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状态,如有疑问,可联系各招聘单位咨询(非工作日不提供咨询服务)。如遇系统问题,可拨打12333咨询。
后续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环节的时间、地点等相关具体事宜将另行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通知公告相关信息。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测试,无指定参考用书。具体考试时间及安排届时在房山区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另行公告。请通过系统报名且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予以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若考生未能查询到笔试相关时间安排的可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如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如期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行承担。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列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5比例的岗位,以实际人数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线上方式进行,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完成资格复审。各招聘单位对上传材料进行线上资格复核。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安排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资格审核所需材料包括:
1.填写完整准确并有本人在诚信声明处签字的报名表(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从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打印);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须在有效期内);
3.本人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集体户口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
4.2026年度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交:毕业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已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单原件;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推荐表上须明确标注毕业生的培养方式(统招、非定向等)、生源地、学历、学制和毕业时间,如推荐表中未明确以上信息,请以证明方式体现。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统招”或“非定向”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无需另外开具统招证明;
5.2024和2025年毕业生还需提交:最高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
6.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交:毕业证及其中文翻译件、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材料(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如尚未取得毕业证和认证材料,提交在读证明或成绩单及其中文翻译件;
7.招聘岗位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将以上报名材料扫描打包(统一命名为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至各招聘单位邮箱。审查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通过邮箱反馈。
(四)面试
面试由各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组织完成。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根据岗位总成绩的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及体检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察、体检
考察和体检由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各招聘单位实施。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入职前体检及考察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表现等方面的综合考察。
如出现考生个人放弃或考察、体检不通过等情况,依总成绩的排序进行递补。
(六)拟聘用人选公示
考察、体检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招聘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正式职工待遇。未按时报到者和不服从管理者,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办理相关手续,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上岗后,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及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协议书,最低服务期限、相关违约责任将在聘用人员与招考单位签订《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时进行约定。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档案转入属地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应聘成功的非京生源毕业生,办理引进手续,以北京市级相关部门审批为准。
四、注意事项
(一)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通信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任何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公开招聘过程中,相关信息均会通过网站进行公示,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并按公告要求参加招聘。因考生未及时查阅相关公告等原因导致未能按要求参加招聘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入职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一)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的;
(二)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三)档案审核不合格的;
(四)拟聘人员公示结果有异议影响聘用的;
(五)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六)拟聘用人选不能按时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七)非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落户手续不合格的;
(八)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九)导致影响聘用的其他情形。
请广大考生仔细研读本公告,提高电话咨询效率。关于岗位要求、申报条件等相关内容请咨询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工作日9:00-11:30,14:00-16:30)。
监督电话:89361144(工作日9:00-11:30,14:00-16:30)。
附件: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第一批)岗位及要求表
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4月13日
附件:
1. 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第一批)岗位及要求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