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北京行政学院)是中共北京市委直属事业单位,根据我校实际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具体要求见附件1《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北京行政学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中共党员;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干部教育培训事业;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5年1月及之后出生);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及之后出生);
(六)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七)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八)符合回避制度要求;
(九)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
近5年以来在公开发行的核心报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独立出版过学术著作,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出版过国家或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项成果的学术著作;主持并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部级社会科学基金、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及以上项目;入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国家级人才工程、北京市级高层次人才工程等,或其他省部级以上人才称号,年龄条件可放宽。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2月28日24:00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报名。请在附件中下载并填写《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北京行政学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邮件请发送至zhujianhua@bac.gov.cn邮箱。不接收统一报名登记表之外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
人事处与用人部门将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或试讲人员名单后以电话形式通知应聘者。应聘者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试、考核
我校采取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以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为主,择优聘用。
教学科研岗采取线上面试——试讲的方式考核,符合招聘公告所列条件的进入线上面试,根据线上面试成绩,以岗位数与试讲人数1:5的比例确定试讲人员。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根据试讲成绩排名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后续程序人选。
研究岗采取线上面试——线下面试的方式考核,符合招聘公告所列条件的进入线上面试,根据线上面试成绩,以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线下面试人员。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根据线下面试成绩排名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后续程序人选。
(四)政审、体检。政审包含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重点审查应聘人员的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学术评鉴、奖惩等基本信息,审核档案内容是否真实、档案材料是否齐全、档案材料记载内容之间的关联性是否合理以及是否有影响聘用的情形等。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或存在明显不合理等足以使学校产生合理怀疑的情况时,学校有权决定暂缓考察或者暂停、取消聘用;体检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校务委员会确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
对于拟聘人员在学校官网上进行7天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人事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情况属实,取消拟聘资格。
四、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事业编制,执行北京市关于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
五、有关说明
岗位及要求一览表所列专业代码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报名人可在教育部网站查询《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若报名人所学专业学科代码与所报考岗位专业学科代码不一致,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可对照教育部历年公布的专业目录,提供专业说明材料;所学专业与代码不一致的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审核。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8007024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6号中共北京市委党校人事处
邮编:100044
附件
1.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北京行政学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2.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北京行政学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
2025年1月26日
附件:
1.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北京行政学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2.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北京行政学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