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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2. [发文字号]京人社发〔2025〕16号
  3. [发布日期]2025-12-01
  4. [废止日期]
  5. [成文日期]2025-12-01
  6. [实施日期]2026-01-01
  7. [发文机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 [有效性]现行有效

关于增设低空技术职称评审专业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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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低空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拓展低空技术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助力北京“四个中心”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工程技术系列增设低空技术职称评审专业。现将《北京市低空技术专业职称评价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本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附件:北京市低空技术专业职称评价试行办法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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