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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2. [发文字号]京人社专技发〔2011〕257号
  3. [发布日期]2011-09-23
  4. [废止日期]
  5. [成文日期]2011-09-23
  6. [实施日期]2011-09-23
  7. [发文机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 [有效性]现行有效

关于加强人事考试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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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人社专技发〔2011〕257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考试机构:

人事考试工作关系广大考生切身利益,关系政府的形象,关系社会公平公正,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人事考试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事考试工作平稳有序进行,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做到安全考试、科学考试、公平考试,现就加强我市人事考试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安全考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各级考试主管部门、考试机构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要求,建立健全考试安全责任制,将安全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做到责任到人。单位一把手是考试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具体工作部门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通过明确职责分工,分级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增强安全防控能力、管理能力、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强学习教育,不断提高责任意识和抵御考试风险能力

各级考试主管部门、考试机构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人事考试有关规定,按照“以人为本、责权一致、惩防并重、严格规范”的要求,加强业务培训,对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正反两方面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预防在前。通过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考试纪律观念、工作责任感,不断提高防范考试风险的能力和素质。

三、健全机制,全力保障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各级考试主管部门、考试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要严格执行考务管理规定,规范操作流程,各级主管部门要加大巡视力度,强化考试监督管理职能;要健全协作机制,强化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完善保障机制,加大考试管理工作的人、财、物投入,创造有利条件,为人事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四、规范流程,严格程序,确保考试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各级主管部门、考试机构要重新梳理考试业务流程,进一步细化分工,明确责任,严格规范考试环节和操作流程;要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加强源头治理;要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加强考试命题管理、试卷管理、成绩管理、考生个人信息管理等工作,确保保密信息不外泄;要进一步规范考试机构行为,各级考试机构不得组织考前培训,不得指定培训机构和培训教材,切实维护人事考试的公平、公正。

五、严格执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各级主管部门、考试机构要严格规范考试工作的每一环节,要依法治考,标本兼治,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维护考试的严肃性。对工作人员在考试工作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考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渎职失职、纵容作弊等行为的,要从严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对违纪违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级主管部门、考试机构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人事考试工作的各项有关规定,加强领导,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加强源头治理,防患于未然;同时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着力加强考试安全和考风考纪建设,全力维护我市人事考试的良好秩序。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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