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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2. [发文字号]京人社专技发〔2010〕341号
  3. [发布日期]2011-01-06
  4. [废止日期]
  5. [成文日期]2010-12-28
  6. [实施日期]2010-12-28
  7. [发文机构]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8. [有效性]现行有效

关于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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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人社专技发〔2010〕341号

各区(县)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教委、科委、民政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卫生局、社会办、科协、老龄办:

在深入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加快建设世界城市的新时期,继续发挥好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老专家的作用,对于加快首都现代化建设、全面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首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京发〔2010〕11号)精神,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重要意义

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是我市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市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已经超过50万人,占全国总数的8.3%。他们实践经验丰富,专业技术水平较高,许多同志健康状况良好,有着继续为党和人民事业作贡献的热切愿望。长期以来,广大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坚持老有所为,积极发挥自身的专业特长,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世界一流人才之都的高度,充分认识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离退休专业技术人才资源开发的新思路、新机制、新途径。

二、高度重视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社团组织的作用

要充分发挥北京老科技工作者总会、老医药卫生工作者协会、老教育工作者协会等社团组织团结和凝聚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的桥梁纽带作用。重视和加强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社团组织的建设,鼓励和支持这些社团围绕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组织、推荐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老专家继续发挥作用。支持区县和市属科研院所、大型企事业单位建立各类老科技工作者组织。

政府开展的有关人才培养、项目开发、服务咨询等活动,可委托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社团承办或邀请他们参加。要加强与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社团组织的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积极支持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发挥作用

要按照政府引导支持、市场主导配置、单位按需聘请、个人自愿量力的原则,坚持社会需求和本人志愿、专业特长相结合,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提供必要的政策保障。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鼓励和支持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在北京经济社会建设和科技进步中发挥作用。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老专家参加重大工程立项、重要政策制定的咨询活动,发挥他们的参谋咨询、思想库作用。鼓励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聘用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继续发挥他们在科技创新中的“传帮带”作用。支持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社团组织开展“四技服务”、扶贫支教、社区医疗服务等活动。支持他们从事青少年教育、传播科学文化知识、咨询服务等符合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特点的工作。支持他们从事讲学、翻译、培训指导、专家门诊、著书立说等活动。可根据需要,由委托单位对承担项目的离退休人员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或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所提供的服务。

四、积极为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搭建服务平台

各类人才市场、人才中介机构应积极把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纳入服务范围。政府所属人才交流中心、专家服务机构要通过设立专门服务窗口、举办专门项目和人才交流活动、开设老专家电话咨询服务热线等多种形式,主动为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发挥作用做好服务。建立全市离退休专家数据库和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网络,及时发布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需求,反映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建议,构建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及其组织与社会的对接平台,为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提供信息平台。

五、切实维护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

各单位聘请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要按照平等协商、报酬合理的原则,通过合同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享有其科研成果转化的收益。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在应聘期间取得的报酬和科研成果转化收益应依法纳税。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工作期间,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的,应由聘用单位参照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标准妥善处理;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与聘用单位发生争执的,可通过民事诉讼处理;与聘用单位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争执的,可通过人事或劳动争议仲裁渠道解决。有条件的聘用单位在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为聘请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购买聘期内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加强组织领导

将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工作纳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由市人力社保局具体负责。在市人力社保局指导下,由市老龄委办公室牵头,北京老科技工作者总会、老医药卫生工作者协会、老教育工作者协会及部分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单位老科技工作者协会等社团组织代表共同建立北京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组织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全市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发挥作用工作,反映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及其组织的意见和要求,维护权益,沟通信息,交流经验,表彰奖励先进集体和个人。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要明确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工作。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

中共北京市委统战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卫生局

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

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

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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