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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2. [发文字号]京人发〔2005〕25号
  3. [发布日期]2005-04-05
  4. [废止日期]
  5. [成文日期]2005-04-05
  6. [实施日期]2005-04-05
  7. [发文机构]北京市人事局
  8. [有效性]现行有效

关于新闻等系列高级职称试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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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人发〔2005〕25号

各区、县人事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职称制度改革,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关于深化职称改革试行社会化职称评审的意见》(京人发〔2003〕49号),从2005年起,我市在新闻、出版、档案、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物博物、播音、农业技术等七个系列高级职称试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新闻: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编入“国内统一刊号”的报社、新闻性期刊社以及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出版单位中,从事新闻采编、摄影、美编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出版:经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报社、期刊社、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和电子出版物出版社等单位中,从事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等出版物的编辑、出版、校对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档案:各级档案馆及档案部门中从事各类档案管理和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图书资料:从事图书、资料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群众文化: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和其他文化艺术单位专门从事文化艺术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文物博物:从事博物馆陈列或美工、田野考古发掘、古文献及地方史志、古建筑保护研究、文物鉴定、文物技术、文物保管、文物保护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广播电视播音:经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中从事播音工作的专业人员和以播音为主的节目主持人。

农业技术:从事土壤肥料、植物保护、作物遗传育种、栽培和畜牧、兽医等农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凡在北京地区工作,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国家及北京市规定的相应系列的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自主申报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和相应的职称外语考试成绩。(申报条件见附件)

三、评审服务机构设置

市新闻出版局承担新闻、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服务工作;市档案局承担档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服务工作;市文化局承担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服务工作;市文物局承担文物博物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服务工作;市广播电视局承担播音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服务工作;市农委承担农业技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服务工作。

承担评审服务工作的各单位应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关于深化职称改革试行社会化职称评审的意见》组建评审委员会,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本系列评审工作,并负责与职称评审工作相关的政策咨询、问题解答、受理申请、颁发证书等具体事宜。

四、证书

参加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合格人员,可取得由北京市人事局统一印制的《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与待遇不挂钩,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岗位需要,择优聘任。

自2005年起,上述各系列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专业知识考试不再组织。


附件:新闻、出版、图书资料、档案、文物博物、广播电视播音、农业技术系列申报条件

北京市人事局

2005年4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新闻、出版、图书资料、档案、文物博物、广播电视播音、农业技术系列申报条件


一、申报新闻系列主任记者、主任编辑,出版系列副编审,图书资料(含群众文化)系列、档案系列、文物博物系列副研究馆员,广播电视播音系列主任播音员,农业技术系列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中级资格满2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二)硕士研究生或本科毕业后,中级资格满5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三)具有大学普通班学历或专科毕业后满10年,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中级资格满8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四)已取得非本系列副高级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二、申报新闻系列高级记者、高级编辑,出版系列编审,图书资料(含群众文化)系列、档案系列、文物博物系列研究馆员,广播电视播音系列播音指导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或本科毕业后,副高级资格满5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二)已取得非本系列正高级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申报相关系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1、获得国家、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及以上奖;

2、独立撰写20万字以上专业著作并公开出版;

3、获得全国“五个一工程”奖;

4、获得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及以上奖;

5、获得中国新闻二等及以上奖、范长江新闻奖(含提名奖)、邹韬奋新闻奖(含提名奖);

6、获得国家图书奖、中国图书奖、中国韬奋出版奖、音像制品奖、国家电子出版物奖;

7、获得中国播音与主持作品一等奖;

8、获得全国“群星奖”评奖比赛优秀及以上奖;

9、获得农业部丰收奖一等奖前5名或2项;

10、获得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奖一等奖前3名或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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