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

您即将离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入北京政务服务网。

关闭   点击进入  

温馨提醒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跳转到首都之窗个人中心,如需办理人社业务请登录 个人办事法人办事

关闭   点击进入首都之窗个人中心        

温馨提醒

您即将离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入北京政务服务网。

关闭   点击进入  

温馨提醒

您即将离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入北京政务服务网。

关闭   点击进入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1.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2. [发文字号]​京人社就发〔2022〕24号
  3. [发布日期]2022-07-11
  4. [废止日期]2022-12-31
  5. [成文日期]2022-07-08
  6. [实施日期]2022-07-11
  7. [发文机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 [有效性]失效

(失效)关于做好技能提升补贴扩大范围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字体大小:
分享

京人社就发〔2022〕24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审计局: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精神,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助力稳就业保民生,现就进一步做好发放技能提升补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将《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17〕169号)(以下简称“169号文件”)规定的人员范围扩大到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二、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

三、明确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次数。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

四、畅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渠道。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渠道(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北京人社”APP)申请技能提升补贴。通过互联网申请有困难的,可到本人户籍地或居住地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五、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审核程序按照169号文件执行。

六、本通知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2022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打印本页】 【关闭页面】


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博

关于我们-   法律声明-   网站地图-   建议征集

政策咨询服务热线 12333

主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数据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62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143ICP备案序号:京ICP备050568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