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

您即将离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入北京政务服务网。

关闭   点击进入  

温馨提醒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跳转到首都之窗个人中心,如需办理人社业务请登录 个人办事法人办事

关闭   点击进入首都之窗个人中心        

温馨提醒

您即将离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入北京政务服务网。

关闭   点击进入  

温馨提醒

您即将离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入北京政务服务网。

关闭   点击进入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1.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2. [发文字号]京人社居发〔2011〕188号
  3. [发布日期]2011-06-30
  4. [废止日期]
  5. [成文日期]2011-06-29
  6. [实施日期]2011-07-01
  7. [发文机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 [有效性]现行有效

关于调整2011年下半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障相关待遇标准的通知


字体大小:
分享

京人社居发﹝2011﹞188号

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考虑物价上涨等相关因素。经市政府同意,从2011年7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城乡居民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标准。基础养老金从目前的每人每月3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30元;福利养老金从目前的每人每月230元提高到250元。

福利养老金待遇调整部分,纳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家庭收入核定。

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落实,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及时与财政局进行协调,落实待遇调整财政补贴资金,按时将调整待遇发放到位。

特此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2011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打印本页】 【关闭页面】


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博

关于我们-   法律声明-   网站地图-   建议征集

政策咨询服务热线 12333

主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数据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62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143ICP备案序号:京ICP备050568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