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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2. [发文字号]京人社农工发〔2011〕236号
  3. [发布日期]2011-08-24
  4. [废止日期]2021-06-25
  5. [成文日期]2011-08-18
  6. [实施日期]2011-08-18
  7. [发文机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 [有效性]失效

(失效)关于印发《北京市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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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人社农工发﹝2011﹞236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务委员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发展家政服务业“家七条”的意见》(京政办发〔2011〕23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商务委员会制定了《北京市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资格认定办法(试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2011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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