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发〔2012〕7号
根据《北京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北京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对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等40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于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组织小型定期招聘洽谈会的申请予以行政许可。各办会机构应严格按照行政许可的办会规模、频率、时间组织实施,落实《北京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公共安全、卫生防疫等组织责任。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举办招聘洽谈会,应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向社会公众告知并向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妥善处理相关事宜。各办会机构每月应及时上报业务报表。
特此通告。
附件:北京市行政许可2013年组织小型定期招聘洽谈会名录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