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专技发〔2013〕180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关村科技园区各分园管委会,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加快中关村人才特区建设,进一步促进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队伍发展,在海淀园、亦庄园成功试点的基础上,将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工作推广到中关村“一区十六园”。为做好相关评价工作,我们制定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端领军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区县人力社保局、中关村科技园区各分园管委会要从实施首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不断提升人才科技创新能力、促进首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端领军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并结合本区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的实施细则、推荐办法等相关制度,不断拓展人才服务领域,创新人才评价工作机制,为高端领军人才的成长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加大组织协调工作力度,重新调整组织协调机构,成立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中关村管委会、市科委和市教委等部门组成的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端领军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统一领导并组织本办法的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办本办法实施中的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2013年7月0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