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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人社居发〔2014〕61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我市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定额缴费机制的相关要求,结合全市城乡居民收入实际情况,考虑参保人经济承受能力,2014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仍维持最低缴费标准为年缴费1000元,最高缴费标准为年缴费7420元。现予以发布。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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