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能发〔2014〕 267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行政许可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我市有关文件规定,经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评审和为期一周的网上公示后,准予北京市西城区东方华尔理财规划师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6所培训学校,分别开展部分国家统考职业、新职业或高级工以上的职业技能培训。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同意北京市西城区东方华尔理财规划师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北京市技术交流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北京市北店外事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北京轻工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北京市海淀区培林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北京市市政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按照《准予开展职业培训的学校名单》(见附件),开展新增职业(工种)的培训。
二、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上述学校应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备案及增项手续,接受属地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日常管理。
三、各有关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按照通知内容,为属地内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办理发(换)证、增项、编号升位等手续,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附件:准予开展职业培训的学校名单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准予开展职业培训的学校名单
西城区:
1、北京市西城区东方华尔理财规划师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一级)
2、北京市技术交流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三级)
3、北京市北店外事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中式面点师(职业资格三级)、西式面点师(职业资格三级)
丰台区:
4、北京轻工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装饰美工(职业资格三级)、广告设计师(职业资格三级)、动画绘制员(职业资格三级)、智能楼宇管理师(职业资格三级)、摄影师(职业资格三级)
海淀区:
5、北京市海淀区培林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二级)
大兴区:
6、北京市市政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汽车维修钣金工(职业资格三级)、汽车维修电工(职业资格三级)、机械设备安装工(职业资格三级)、保洁员(职业资格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