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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2. [发文字号]京人社事字〔2020〕46号
  3. [发布日期]2020-04-27
  4. [废止日期]
  5. [成文日期]2020-04-24
  6. [实施日期]2020-04-24
  7. [发文机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 [有效性]现行有效

关于调整2020年度北京市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职称评价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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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人社事业字〔2020〕46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部、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各职称考试、评审服务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减少人才重复评价,降低疫情防控期间人员聚集风险,保障全市职称评价工作顺利进行,在《关于开展2020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字〔2020〕1号)安排基础上,决定对2020年度本市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职称评价工作进行调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

(一)取消2020年度北京市高级经济师资格专业课考试。自2020年起,实行国家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经济实务),申报人需取得2020年度国家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经济实务)合格证书,或2018、2019年北京市高级经济师资格专业课考试合格证书,方可申报2020年度北京市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二)取消2020年北京市高级工程师(建筑施工、建筑装修施工、通信)资格专业课考试。申报人可直接申报2020年度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三)取消2020年北京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结合)专业课考试。申报人可直接申报2020年度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农业技术系列、新闻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除有行业准入要求外,不再借用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

(四)取消北京地区2020年上半年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五)延期开展2020年北京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以考代评)考试。

(六)延期开展2020年北京市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参加北京市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且科目成绩合格的,其成绩有效期顺延至2021年。

(七)暂停开展2020年度新设的北京市二级造价师职业资格考试。

二、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安排

(一)延期开展工程技术、农业技术、会计(审计)、统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播音、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图书资料、档案等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体育教练员、艺术系列各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预计7月启动。

(二)延期开展工程技术、农业技术、新闻、文物博物等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广播电视播音、工艺美术等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预计8月启动。

(三)延期开展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正高级工程师“直通车”评审、工程技术系列正高级工程师评审、翻译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预计10月启动。

(四)延期开展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待国家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经济实务)结束后,预计11月启动。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以上延期开展的考试评审项目的具体报名、审核、考试、答辩等时间,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适时另行通知。

(二)全国统一组织的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相关报名、审核、考试工作,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家最新要求执行。

(三)其他未尽事宜,申报人可咨询各职称考试、评审服务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关于开展2020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附件1-4);考试、申报与评审系统使用和技术支持可咨询12333。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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