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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其他
  2. [发文字号]京人社发〔2019〕3号
  3. [发布日期]2019-10-12
  4. [废止日期]
  5. [成文日期]2019-09-29
  6. [实施日期]2019-09-29
  7. [发文机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 [有效性]现行有效

关于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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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人社发〔2019〕3号

为深入推进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放管服”改革,保障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根据市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标准和处理原则,现宣布21件规范性文件失效。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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